近日,溧陽市公證處受理了一個來自病牀前的“特殊”公證申請。

近日,當事人陳先生急匆匆來到公證處,向公證員申請到省中醫院溧陽分院辦理委託公證。經詢問,公證員瞭解到陳先生的家人丁女士在一個月前與買受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並約定10月21日前辦理過戶手續,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十五萬元。

由於丁女士突發交通事故造成多根肋骨骨折,正在住院接受治療,無法前往常州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不及時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爲處理,丁女士可能面臨鉅額違約賠償。

爲解當事人的燃眉之急,公證處立即受理並指派公證員前往省中醫院溧陽分院爲當事人提供現場服務,並於當日出具了公證書。“真的是很感謝你們的幫助,爲我們解決了燃眉之急!”丁女士拿到公證書後,連豎大拇指爲公證處及時、周到、貼心的服務點贊。

來源:溧陽市公證處、法治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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