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嬰幼兒的看護人,不是應該時刻注意周圍的安全隱患嗎?現在所幸只是輕微的受傷,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不然的話後悔的機會也沒有。近日,在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中村鄉圩鎮的衛生院路段,發生了一起車禍,一名懷抱嬰兒的婦女在車輛駛近時突然橫穿馬路,被一輛途經的小車撞上。監控拍下了這驚險的一幕。

從監控視頻上看到,一輛灰色的SUV正常行駛在路上,突然從車輛的右方跑出了一名抱着嬰兒的婦女,看都沒看路上的情況,直接就要橫穿馬路。最後婦女自己撞到了SUV的右前輪部位。事發一瞬間,由於碰撞的慣性,婦女懷中的孩子飛脫了懷抱而拋出,恰巧摔落在小車的車頂上。好在小車車速不快,司機也在事發後及時停車,纔沒有釀成更嚴重的後果。

事發後,車輛駕駛員劉某馬上將婦女邱某已及嬰兒送到了醫院檢查,最後得知,邱某鎖骨肋骨有骨折,但所幸那個那個還不滿1週歲的嬰兒只是受到了驚嚇,並沒有大礙。

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可以得知,因邱某當時將嬰兒抱在左肩上,遮擋了視線,過馬路時未做到注意觀察,邱某的行爲違反了道路交通法第75條,是此處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很多網友都認爲車主不僅不應該承擔責任,還應該讓對方賠償車輛維修的費用,這樣纔是合理的。不能因爲對方的過失,最後還得自己出錢修車。只有這樣不僅能給對方一個教訓,讓她記住這種事情的後果,更重要的是可以給其他行人做出範例,讓他們瞭解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嚴重性。不知道你對此事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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