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車需要繳納購置稅嗎?

根據《關於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的規定,爲貫徹落實《車輛購置稅法》,現就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公告如下: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於應稅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爲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2、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一)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三)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五) 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爲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七) 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3、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企業所得稅需要視同銷售處理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4、取得明細不規範,稅額金額不一致的發票,會影響申報嗎?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爲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外購或委託加工酒和酒精的已納消費稅能不能扣除?

根據《關於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 停止執行外購或委託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託方代收代繳稅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購進的已稅酒及酒精,已納消費稅稅款沒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根據《關於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取消酒精消費稅。取消酒精消費稅後,“酒及酒精”品目相應改爲“酒”,並繼續按現行消費稅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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