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滅商以後,繼續實行土地國有制度,周的統治區之內的土地和居民都屬於封建國家或是說屬於周王。與商朝不同的是,這時的廣大農業勞動者不再是奴隸身份而是農奴的身份。

周王把土地和農奴分封給諸侯,叫做”授民授疆土”,諸侯再把分封區內的土地和農奴分封給卿大夫,以至於士。因爲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所以不準買賣《禮記王制》曰:“田裏不粥”就是這個意思。

最早的“井田”制度

《孟子梁惠王》中說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祿,關市譏而不徵,澤梁無禁,罪人不孥”。由此可見,奴隸的地位非常的不重要。主要剝削方式是對廣大勞動人民進行勞役地租剝削,這是封建領土領主時期的地租形態,“耕者九一”就是地租率約爲“九分而稅其一”,這就是最早的“井田”制度。

所謂井田制度有兩種含義。一是田地的形式,一般田地中有溝、渠、道路自然分割爲方塊,“井”是田地的象形字。二是經營方式,也就是剝削方式,當時的田地都叫做“公田”,貴族們將其中的大部分分配給一家一戶的農奴耕種,謂之“私田”,收穫歸農奴所有。貴族們將其中的小部分,但土質較好的田地,留歸自種,謂之“公田”,實際是驅使奴隸們無償地代耕。這是一種勞役地租形態。關於公田和私田的分佈情況,因地區因領土而異並無固定的分佈格式。孟軻說:“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爲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洽私事。”孟軻是把公田和私田的分佈理想化了,但他所說的剝削形式是可信的。《詩小雅大田》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也說明了當時有公田和私田之分。

周天子和諸侯留歸自營的公田面積較大,往往要有許多農奴集體勞動。《詩.周頌.噫嘻》曰:“十千維耦”,是說兩萬人在耕種。同書《載芟》曰:“千耦其耕”,是說兩千人一起在除草。詩人可能對於勞作人數的具體數字有些誇張,但農民們集體勞動的情況是存在的。

促進生產資料發展

西周的農業有進一步的發展。當時的主要農具是木質的耒耜。此外,還有骨鏟、石鏟、石犁、石刀、蚌鐮等。耒耜是用青銅斧、錛製作的硬木工具,很便於挖土耕地之用。刀、鐮用於收割莊稼。此外,在考古發掘中還有少量銅鏟、銅鎬、銅鋤出土,可能也不是普遍使用的工具。當時農奴們已積累了較豐富的農業知識,很注意選育良種,施肥、除草、除病蟲害及灌溉和排水等,一般田地多修有排灌系統,農作物的種類不斷增多,主要有黍、稷,此外還有稻、粱、麥、菽及蔬菜、瓜果等。用作手工業的桑、麻和染料作物種植也較爲普遍。

文獻中,有不少關於豐收情況的記載。如《詩.周頌.良耜》曰:“獲之挃挃,積之慄慄,其崇如墉,其比如櫛。”說明了莊稼豐收,糧食之高如牆,糧倉之多如櫛。當然,糧食是農奴的勞動成果,但卻歸入了封建領主的糧倉。

此外,西周實行“工商食官”制度。就是工匠和商賈都是官家的奴僕。主要爲封建領主貴族的政治或生活需要而從事工商活動。由於商品經濟不斷發展,獨立經營的手工業和商人極少。

西周實行的“井田”制度,使農業得到很快的發展,生產資料不斷富足,人口快速增長。各諸侯國發展迅速,勢力逐漸強大起來,春秋霸主醞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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