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裏有個著名的故事,很多人都見過,也都相信。

此事最初的記載,源自歐陽修的《歸田錄》。

引用如下:

仁宗在東宮,魯肅簡公(宗道)爲諭德,其居在宋門外,俗謂之浴堂巷,有酒肆在其側,號仁和,酒有名於京師,公往往易服微行,飲於其中。

一日,真宗急召公,將有所問。使者及門而公不在,移時乃自仁和肆中飲歸。

中使遽先入白,乃與公約曰:“上若怪公來遲,當託何事以對?幸先見教,冀不異同。”公曰:“但以實告。”中使曰:“然則當得罪。”公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中使嗟嘆而去。

(劇照)

真宗果問,使者具如公對。

真宗問曰:“何故私入酒家?”

公謝曰:“臣家貧無器皿,酒肆百物具備,賓至如歸,適有鄉里親客自遠來,遂與之飲。然臣既易服,市人亦無識臣者。”

真宗笑曰:“卿爲宮臣,恐爲御史所彈。”

然自此奇公,以爲忠實可大用。晚年每爲章獻明肅太后言羣臣可大用者數人,公其一也。其後章獻皆用之。

看完全文300餘字,我們來分析一下。

其一,當時魯宗道,官爲諭德。此官是太子屬官,所以歐陽修開始即說明了,這是宋仁宗當太子時的事。

其二,也證明了,宋朝官員,確實不準進酒肆喝酒。否則,會被彈劾。

第三,魯宗道經常不守規矩,換下官服穿上常服,隔三差五就到酒肆裏喝酒。

第四,太監有意替魯宗道隱瞞此事,但魯宗道覺得不必。

他認爲,喝酒乃是人之常情,欺君是臣子的大罪。

此事無疑能證明,宋史所言的他“爲人剛正,疾惡少容,遇事敢言,不爲小謹”中的最後一點。

但這個不拘小節的故事,我看過兩遍之後,總覺得怪怪的。

爲什麼呢?

因爲他說,家裏窮到“無器皿”。

大哥,你這不是故意給老趙丟臉嗎?

宋朝官員,能窮到杯子盆子都沒有?

幸好,史書裏記載了你們的工資,否則,還真得被你給騙了。

《宋史》提到:

左、右諭德,少卿、監,司業,郎中,三十五千。

一千即一貫,每月35貫。當時一貫能買多少東西呢?

最好比對的,自然是米價。

真宗朝,現在可考證的各地米價(含米和粟)不同,有的100文,有的300文,最高河北,1000文。

京城米貴,居不易,我們乾脆就按1000文一石算。

那時一石,合如今75.96公斤,我們計150斤,方便。

也就是說,魯宗道一個月的工資,能買5250斤米。

(宋朝劇照)

我們還是按最高價買的,實際上,能買更多。

《宋史》裏還有:

諭德以下春加羅一匹,冬綿三十兩……

另外,鹽油醬醋和柴火,等等等等,都是有發有折算的……

我就問一句,魯宗道你家多大開支?

魯宗道當然不可能回答了,他早就死了嘛,歐陽修進京的那年,魯宗道正好去世。

也就是講,歐陽修言之鑿鑿,其實都是道聽途說。

(宋朝劇照)

是段子。

這就好理解了。

魯宗道死了,這輩子替朝廷服務,兢兢業業,挺辛苦的,對老百姓而言,也是個好人。

於是,江湖到處都有他的傳說,傳着傳着,就玄乎了。

最終,這事入了正史,遂成定案。

誰又好意思依常識去質疑呢?

畢竟,人家是好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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