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定要建立在一定的感情基礎之上,如果兩個互相不瞭解的人,因爲一些原因成爲夫妻,婚姻不幸福的可能性很大。也不要爲了結婚而結婚,結婚一方面是爲了搭夥過日子,另一方面需要有兩人有共鳴。

漯河的徐先生求助記者,今年7月份,他嫂子給他介紹了一名女子,對方有一個小孩,但沒領過證。他跟女方見面後,互相覺得還可以,於是就準備結婚了。家裏還是挺高興的,一邊張羅結婚,一邊給女方送去彩禮,前後給了女方家屬2萬多塊錢。

徐先生說,領證當天他跟未婚妻去領證,結果一盆冷水澆在頭上,民政局工作人員說他未婚妻已經結過婚了。他當時太氣憤了,高高興興結婚,結果自己反而成了第三者。爲了瞭解實情,記者陪同徐先生找到了女方家裏。

女方的父親表示,他也窩囊得不行,他根本不知道女兒領過結婚證的情況。女兒智利方面有缺陷,他不知道前女婿怎麼帶女兒去領的證,女兒一直也沒有說。是女兒跟小徐去領證的時候才發現的。他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了,前女婿已經7年沒有聯繫了。徐先生認爲,女兒結婚的事情,當父母的不可能不知道,懷疑是故意隱瞞婚史。

女方的母親表示,爲了這門親事,把所有的親戚都通知了,禮也送了。根本沒必要爲這一萬多塊錢去丟這人。徐先生也很委屈,稱同事都開玩笑說他是第三者,如果當時說清楚了,怎麼會有這事兒。

女方的父親對小徐是認可的,希望小徐能等一段時間,等他幫忙處理好女兒離婚的事情。徐先生也不想繼續跟女方結婚了,只想要回自己的彩禮。之前女方的家屬已經退還了1萬,目前還有6000元,因爲已經拍了婚紗照,還有一些別的開銷。經過記者的調解,雙方同意坐下來協商。

女方父母也並非刻意欺騙,既然徐先生不願意繼續結婚了,那兩家人坐下來好好協商還剩下一點款項的事情。希望雙方能找到各自的幸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