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貸款買房的時候都繞不過“收入證明”,因爲收入證明是貸款申請人收入的重要證明,而銀行也是根據貸款人的收入證明來授信額度的。一般情況下,人們在買房、買車的時候都會需要收入證明,主要是讓銀行了解自己的收入狀況,以此來獲得房貸、車貸等等。然而,在生活中,其實有很多人的收入證明都是假的,例如有些人會隨便找一家公司蓋章,然後僞造收入證明。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被銀行發現收入證明是假的,那麼自己的貸款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甚至是無法通過審批,而貸款人也要面臨一些風險,例如下面要說的這幾個。第一,申請貸款的人如果已經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並且也向銀行提供了收入證明。這個時候被銀行發現是假證明的話,那麼申請貸款的人如果不能提高首付的比例,那麼銀行方面就會停止貸款,而貸款人由於和開發商已經簽訂了合同,這個時候違約的話,需要支付鉅額違約金的。

第二,即便是銀行沒有查出收入證明是假的,或者說就算是查出來也沒有明說的話,那麼貸款人其實也是要面臨巨大壓力的。如果連收入證明也要作假的話,那麼肯定是實際收入遠遠低於收入證明上所寫的收入金額。這樣一來,買房者的還貸壓力還是非常大的,甚至每個月的貸款就已經佔據了自己總收入的60%左右,這對於買房者來說,槓桿實在是太高了,保不齊哪一天就會出現還不上貸款的事情。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不負責。

第三,如果前期沒有被發現,後期被銀行發現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就意味着合同信息不符合實際情況,一旦銀行撤銷貸款合同,那麼購房者在這個時候會顯得尤爲被動。對於購房者來說,也是非常糟糕的事情。如果在買房之後,購房者還將房子用於抵押,那麼這個時候事情就更加嚴重了,甚至銀行會起訴購房者,並且讓其承擔刑事責任。

那麼,如果被銀行發現的話,還有辦法補救嗎?其實辦法還是有的,例如增加共借人,本來是你一個人買房,這個時候由於銀行流水無法證明你是高收入人羣,那麼可以用夫妻兩人的工資流水來作爲收入證明。畢竟買房子不一定非要是一個人出錢。其次,延長貸款期限也是一個很好的辦法,要知道,同樣價格的房子,雖然延長期限的利息也會更高,但是每個月需要償還的貸款金額其實是比較少的,那麼在這個時候,月供在借貸人可以承擔的範圍之內,銀行也就會同意貸款了。

總的來說,在貸款買房的時候,還是最好不要提供虛假證明,一旦出現問題,那是比較麻煩的。對此,大家還有什麼更好的看法嗎?如果有的話,一定要記得和大家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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