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早上8點23分,正值早高峯,西部沿海高速車流絡繹不絕,高速公路交警大隊梁警官由東往西方向巡邏。

梁警官來到19公里處時,發現一輛粵LP××7T號寶駿小車亮着雙閃燈停在應急車道,車後沒放置任何警示標誌,在呼嘯而過的車流旁,顯得異常危險。▼

梁警官將車停在寶駿小車後做好防護措施,隨後上前查看。只見車內的人正靠在座椅上呼呼大睡。這是把馬路當成自己家了呀!

梁警官敲了敲車窗,倆人瞬間睜開了眼睛,司機看到眼前的竟是交警,一下愣住了:“不好意思阿sir,太困了……”▼

梁警官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前後各5公里處都有高速出口,下了高速再休息不是更安全嗎?

聽到這話,司機嘴巴頓時成了“o”型:“太困了,沒注意看出口……”▼

原來,當天早上5點,司機楊某和朋友從東莞出發,一起回信宜老家。由於楊某起了個大早,加上當天天氣舒適,他開上車沒多久就開始犯困。

楊某硬挺着開了3個多小時,來到西部沿海高速時,實在挺不住了。楊某索性往右一打方向,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不管了,先睡一覺再說。車剛停穩,兩人就睡着了,直到梁警官將他們叫醒。

由於楊某疲勞駕駛、在應急車道違停,被處以罰款400元的處罰,記6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梁警官還發現,楊某的駕駛證已經因闖紅燈被扣了6分,加上這次的6分,剛好12分扣光,他得重新考科目一才能拿到駕駛證了。

很多人以爲,疲勞駕駛指的是不能長時間開車。實際上,疲勞駕駛重點是在“疲勞”二字,比如你在失眠、長時間工作、運動後,都不能直接開車。

11月14日凌晨,4點32分,一陣“滴滴滴”的警報聲響起,高速公路交警大隊朱警官一看,是一輛贛C3××30號大貨車觸發了警報。▼

系統顯示,這輛大貨車涉嫌疲勞駕駛。朱警官調出監控一看,這輛大貨車仍在高速疾馳,他立即將車牌號輸入系統查詢,找到車主電話打了過去。

可車主卻說他並不知道情況,開車的是司機黃某。朱警官又趕忙聯繫黃某,讓他將車開到前方不遠處的珠港站,等待交警的調查。黃某嚇了一跳,趕緊按照交警的指示將車開到珠港站。此時,朱警官也駕駛警車趕了過來,開門見山地問他,怎麼開了好幾個小時都不停車休息。

黃某眼珠子一轉,高聲道:“沒有啊!阿sir,我0點才接班,沒有疲勞駕駛!”話音剛落,黃某又改口說,自己是凌晨2點才接的班。▼

口說無憑,那就讓事實說話吧。朱警官立即打開大貨車的行車記錄儀和車輛GPS定位系統,發現這輛大貨車從11月13日晚上8點22分到次日凌晨5點,已連續行駛9個多小時了。

看到行車數據,黃某還是大喊冤枉,辯解說自己就是凌晨2點纔開的車,不算疲勞駕駛。這樣的把戲,朱警官見多了,那就提供交接班的證據吧。黃某一聽,頓時蔫了,結結巴巴地交代起來。▼

原來,黃某是一名專職貨運司機,平常就在珠海、江門兩頭跑,跑得越多,賺得也就越多。當天晚上,黃某見路上車不多,就想着多跑幾趟。沒想到,多賺錢的慾望,讓他跑紅了眼,來回跑了8趟,足足開了9個多小時還不休息。結果,就是這9個多小時的超時駕駛,觸發了報警系統,被交警查獲。

交警認定,由於黃某疲勞駕駛,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記6分。

公安部139部令明確規定,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一次扣6分。

像黃某這種疲勞駕駛的司機,交警一抓一個準,都是依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與交通運輸部通信信息中心合作開發的“廣東省高速公路重點車輛動態監管與預警信息服務系統”,通過接入全國“兩客一危一貨”重點車輛關聯數據,就能對廣東境內行駛的重點車輛進行及時監管。▼

就是因爲有了這個高科技的系統支撐,在廣東省境內行駛的重點車輛,只要司機超過規定時間沒駛離高速或沒有進入服務區停車休息,都會被記錄並上傳系統,並給交警部門發出報警提示。▼

泥頭車、貨車等專職司機需要長時間開車,工作時間不規律,行駛路線單一,最容易出現疲勞駕駛。還請廣大司機朋友開車上路前保證充足的睡眠,如果感到有睏意應及時將車停在服務區休息,切勿疲勞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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