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子,被告李某良,法庭今天判決不準離婚,是爲了給你們雙方一個機會,你們生活這麼長時間且育有二子,具有一定的婚姻基礎……”

原告

“知道了法官,經您這麼一說,讓我懂得了好多關於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以後我會好好過好日子的。”

被告

“謝謝法官今天親自來到我們‘家門口’爲我們解決家庭矛盾,不僅方便了我們,還給大家上了一堂實實在在的普法課。”

近日,鎮康縣人民法院幹警們肩扛上國徽,手提電腦等開庭設備,戴上口罩,驅車80餘公里,前往邊境村勐捧鎮酸格林村,巡迴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同時對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進行了宣講宣傳,切實將司法溫度和全會精神帶到了沿邊村寨。

受理本案後,承辦法官考慮到當事人所在村屬邊境村且是法官聯繫點之一,基於邊境疫情防控的需要,邊三鄉(鎮)村組均設有多個防控檢疫、登記點,當事人到法院參加庭審極爲不便,便決定在做好防護工作的同時,把法庭“搬到”羣衆家門口,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的訴累。

原告李某子(女)與被告李某良(男)經自由戀愛於2007年1月登記結婚,並生育二子。原告訴稱,被告婚後嗜酒成性,具有家庭暴力傾向,不顧家庭生產生活,自己勞累不堪,無法繼續與被告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訴至法院請求離婚。被告辯稱,原告所訴不屬實,不同意離婚。法庭經審理後認定,原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其與被告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爲穩定家庭關係,促進社會和諧,遂當庭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訴訟請求。

庭審結束後,辦案法官還向村兩委及村民代表傳達了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讓五中全會精神深入羣衆、深入基層、深入沿邊村寨。

來源:鎮康法院

編輯:都市時報一點關注 張麗青

審覈: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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