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之後,一別兩寬各自安好是最好的結果,既給彼此留下最好的記憶也給互相最後的體面。但是,這樣的結局往往只是美好的願望,畢竟大多數人分手後都很難處成朋友。

11月25日,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港元投資獲利分成案續審。當天,周星馳在早上9時半乘車抵達高等法院,他身穿整齊西裝,跟法律代表會面並作最後商討。

在他進入法庭前,各路記者把握機會跟他攀談。面對連珠發問,周星馳先是表示自己出庭作供心情並不緊張,甚至無厘頭反問記者最近在忙什麼。此外,他還透露好想離港到澳門,但是困於現時仍有電影工作要處理。

雖然在採訪中他說自己並不知道大衆對此的關注,但根據現場所見,前往旁聽的市民有很多。現場的情況非常壯觀,報道一出也瞬間吸引起了網友們的注意力。

此前在庭審時,於文鳳作爲原告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如實講出,她表示自己與周星馳相戀期間以顧問身份簽約了周星馳的公司,並且幫助星爺投資多項豪宅物業。

她還強調當時因爲周星馳想要獲得“扣稅”優惠,所以在2002年要求她簽署全職工作協議。最開始於文鳳的月薪爲兩萬港元,後來在一次聖誕節中周星馳答應於文鳳可以獲得10%的佣金。

而周星馳一方則表示“有關口頭協議屬於戀愛中的情話,不具備法律效力。”周星馳方還質疑,於文鳳在工作3年後於1997年與周星馳墜入愛河,並沒有在她父親的公司工作,投資經驗成疑。

於文鳳和周星馳各執一詞,法庭上分歧不斷,昔日情侶反目成仇這不免讓人唏噓。

從11月23日庭最新進展來看,於文鳳說當年自己與周星馳分手的原因是2009年之後經常吵架,並沒有第三者介入,只是感情不合導致的分手。

但周星馳一方則說自己曾經看到於文鳳和一位神祕“廖先生”來往密切,在一起逛街,這才導致了戀情關係終結。

此外,周星馳還爆出一個消息,2010年4月份因爲名下的豪宅已經裝修完畢所以他安排女方和母親入住,但是同居半年之後發現門鎖被於文鳳換掉了。

而對於這個問題,於文鳳則解釋是周媽媽曾趁她不注意闖進屋裏破壞她的私人物品。兩個人相戀13年,他們之間的愛恨情仇可謂是“剪不斷,理還亂”。更何況,於文鳳和周星馳還是事業夥伴。

“影迷欠星爺一張電影票,星爺則欠於文鳳一紙之約。”網友們用這一個金句調侃星爺的戀愛長跑,實際上也是對女方的心疼。

從“周星馳被前女友告上法庭”一事可見,情侶反目,多半逃不過三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就是缺少溝通和陪伴。

周星馳在接受央視的採訪中,主持人調侃他:“曾經有段真摯的愛情放在你面前,你沒有珍惜而已。”周星馳聽完這句話,深情落寞地說:“我就是運氣不好,假如可以再重來的話,我就不要那麼忙了。”

周星馳從知名的喜劇演員做到了大導演,這一路人他比別人拼命,比別人努力。但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在得到了事業的肯定之後,回過頭來發現自己沒有照顧好身邊陪伴自己的女孩兒。

娛樂圈中有很多明星情侶都是因爲“聚少離多”而分手,記得楊冪劉愷威分手的原因就是如此。一邊是熱愛的事業,一邊是深愛的伴侶,這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難以平衡的。

第二個原因是家人的不認可。

都說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不會幸福,娛樂圈的藝人們何嘗不是如此。

比如張嘉倪和買超,雖然張嘉倪爲買超生了兩個兒子,但都沒有換來婆婆的認可,至今還以“阿姨”相稱。

周星馳和於文鳳剛開始一直保持地下戀情,2007年他們首次公開牽手的照片被爆出,簡直就是“世紀之拖”,大家都以爲他們好事將近。

但是星爺的媽媽並不認可於文鳳,同時於文鳳也不太喜歡周媽媽。兩個人還沒有結婚,就已經產生了嚴重的婆媳矛盾,這無疑是加大了他們在一起的障礙。對於周星馳來說,也是件左右爲難的事情。

第三個原因是互相不信任。

外界認爲周星馳與於文鳳分手的原因是星爺心裏一直有初戀女友羅慧娟的位置。畢竟,電影中“一萬年”是對她說的,“我養你啊”也是對她說的。

被類似這樣的心理因素作祟,於文鳳自然而然會對周星馳產生看法,心生期待。當發現現實不浪漫之時,從而開始變得不再信任。

與此同時,周星馳也對於文鳳不信任,質疑他與神祕男子關係不一般。長此以往,兩個人若是沒有正確袒露心意就容易產生矛盾,分手後就會積累出怨恨的情緒。

太陽都不是一瞬間就落山的,於文鳳也不是一年兩年就失望的。現在的於文鳳和當初的她判若兩人,這不是她一個人的問題。

相信於文鳳想要的不僅是7000萬,而是對過去十幾年的一份交代和一份自尊。

有回應的愛情纔是幸福的,永遠看不到歸宿的愛情,任誰也會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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