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十年前,一位乞丐討飯流浪到江西上饒,一戶人家好心收留他,給自己家當勞力;

乞丐幸運的生存了下來、

可沒多久,這家男主人去世,乞丐就露出了兇殘的貪念;霸佔了這戶人家的女主人吳某,冒充了男主人的身份,後來還將吳某帶到浙江義烏生活。

吳某的兒子,熊某,當時年幼;後來逐漸長大,結婚生子;

也和義烏的母親,當年的乞丐住在一起。

可沒想到趁着住在一起的機會,兇殘暴虐的乞丐竟然強姦了熊某的妻子;

熊某悲憤不已,這時乞丐看事情敗露,出言威脅:當年我殺害了前妻和她家人,身背三條人命;如果你敢告發,我殺你全家,你信不信?

熊某害怕,沒有告發。

就這樣,熊某一家三口,母親,和霸佔自己母親,欺負自己妻子的乞丐同住一室幾年;

一直到某一天,熊某終於忍無可忍;

可反抗就要殺死自己全家,這個怎麼辦呢?

只好趁對方熟睡之際,拿兇器砸死對方,從此擺脫這個惡魔。

惡魔終於罪有應得,但是熊某也因此成了殺人兇手;

當年的那個落魄的討飯乞丐,就是殺害了前妻和對方父母三人後,在逃命途中被熊某一家人收留的。

這是近期警方公佈的一則案中案。

(2)

我們這個社會,很長時間已經沒用過“霸佔”這個詞了;

霸佔,字面意思就是非自己的東西,強行佔有;

只有舊社會制度下的地主老財或者惡霸,橫行霸道,欺負窮人,纔會發生“霸佔”;

就像《西遊記》裏唐僧的親生母親一樣,本來是和相貌才華出衆的狀元郎喜結良緣,不料被惡霸肆意強佔;

最後生下唐僧以後,只好趁着惡魔外出,偷偷把唐僧放在籃子裏,順水漂流,尋找一線生機。

舊社會沒法律,沒標準,誰最蠻橫誰就掌控別人;

而在新社會中蠻橫沒有存在土壤,一旦強行佔有,報警投訴起訴,分分鐘打回原形。

窮人不敢聲張,是因爲貧窮,要生存;

可一個乞丐,明明他比自己更窮,他是討飯流浪的,自己纔是東家,爲什麼反而被“霸佔”呢?

如果這個熊某的母親,也就是吳某,是不情願和這個乞丐在一起的,爲什麼要忍受被霸佔?

是因爲乞丐的暴力威脅嗎?

母親被威脅,膽小害怕,只得忍辱負重;

那麼作爲兒子熊某,從小看到母親被霸佔,長大成人後還願意和對方生活在一起;

然後又發生自己的妻子也被這個惡霸侮辱;

最後自己悲憤難填,爲了制服惡霸,也成了殺人兇手;

這一連串境遇,究竟是壞人太壞,還是好人太懦弱?

(3)

人難免遭遇厄運,運氣不好會沾上殘暴的人;

兇殘惡毒的人,想要達到目的,最慣用的手段就是威脅;

你敢告發我,小心我殺你全家!

我身背三條人命,不在乎再多背一條;

軟弱的人一聽,這是個亡命徒,殺人不眨眼的畜生,惹急了他真會殺人;

只好服軟,順從。

可正是普通人這些軟弱的基因被壞人看透,他纔敢一步步得逞,耀武揚威;

從一個落魄乞丐,鳩佔鵲巢,強行佔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而手無寸鐵的人,最忌諱的就是在強敵面前放棄想法,放棄抗爭;

要麼使用了硬碰硬,最後兩敗俱傷;

要麼俯首稱臣,被對方牢牢操縱,失去了翻盤的機會。

面對強敵,普通人需要的是策略,是動腦子,想辦法;

正面舉報,容易暴露自己;

那就來暗的,先遠離這個人,讓對方找不到自己,再向警方舉報;

一旦對方被警方控制,威脅也就消失了;

即使對方能逃脫警方的調查,他知道肯定是你舉報的,他找不到你,也無計可施。

明明一個壞人,卻在好人堆裏活了三十年;

壞人太兇狠,會威脅,會帶來恐懼;但是自己的懦弱,膽小怕事,從母親到孩子,卻更加助長了壞人的淫威。

面對強權,面對暴力,面對威脅,普通人需要的是動用智商。

(作者:韓楓,華東師範大學/法國里昂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歐美企業人力資源總監,如果你看了這篇文章想要告訴我你的想法,歡迎留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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