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盜君

標題:合肥一女子去醫院保胎,護士卻錯發3顆打胎藥,如今打算放棄胎兒

備孕終於懷上是每個夫妻最開心的事情,可如果把“保胎藥”喫成“打胎藥”,想必每一個準爸爸準媽媽都接受不了。合肥一女子去醫院保胎,結果被護士錯發打胎藥,這一事件被曝光之後也是引起很多網友的熱議。

安徽合肥,施先生和妻子程女士來到肥東安貞醫院保胎,當時胎兒17周左右,結果被錯發了打胎藥。護士發給了程女士3顆打胎藥米非司酮,發現喫錯藥後,醫院帶程女士進行了洗胃、催吐等操作。

不過,程女士表示洗胃不理想,擔心胎兒有後遺症,表示胎兒不想要了。事後涉事護士被停職,院方道歉,並賠償了程女士9.5萬元。

咱們來好好聊聊這個事情。

看到這個消息,無疑是非常讓人痛心和惋惜的,既然程女士選擇去醫院保胎,那說明對這一胎還是比較重視的,也從側面說明可能原本胎兒就不穩,孕婦本來就處於擔驚受怕之中,這種事一出很容易造成心理徹底崩潰。

因此,我還是希望施先生能在此事上早點完結的,早點把這件事了了,不要在這件事上拖太久,拖太久對孕婦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果不其然,程女士因爲喫錯藥一事,精神上也是受到了一點刺激,希望施先生能夠在此時多給予妻子一些關懷,多安撫安撫她。

畢竟人的健康,比多賠償一點兩點重要多了。

作爲護士,發錯藥很顯然是重大失職了,尤其還是“保胎”和“打胎”這兩種藥性截然不同的藥。很明顯,該護士當時應該沒有仔細覈對好藥品和姓名。醫院所說的牀位緊張,將保胎的和打胎的安排在一個病房了,這根本就不是理由,如果仔細覈對根本就不會有意外發生。

我們可以接受醫護人員的失誤,但絕不是簡單的低級失誤。而在醫院犯錯之後,也應該去積極、誠懇地承擔錯誤。

然而,是人總有打盹的時候,我們也知道這種失誤無法完全避免,這就要求我們能夠採取一些更爲有效的手段來規避這個風險。

比如,打胎和保胎患者分開,比如打胎藥的保胎藥的外包裝和藥品顏色統一區分,打胎藥統一都是紅色,這樣就可以極大限度減少人爲錯誤。

同時,護士在給病患發藥時,可以配發藥品清單,病患能方便清楚知道自己喫的是什麼藥。

對於我們患者來說,在拿到藥時不要急着一口吞,仔細看下藥的名字是不是和之前喫的一樣,仔細看看吊瓶上是不是自己的名字等等,最大限度去規避錯誤的發生。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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