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那喝酒後

在停車場挪一下車

算不算酒駕?

順德一男子親身驗證:

算!

當然算!

挪一點點都算!

醉酒男停車場內挪車釀事故

近日,佛山110接報稱,順德樂從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報後,佛山110指令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樂從中隊前往處理。交警趕到現場後,只見一輛紅色小汽車和一輛黑色小汽車發生剮蹭受損。

紅色小汽車車主林某一身酒氣,經醫院抽血檢驗,結果爲119.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據瞭解,當天林某和朋友在酒吧聚會,林某喝了幾杯啤酒。事發時,兩車相鄰停在停車場內,林某將車開離停車位後發現方向錯誤,於是打算將車倒入停車位從另外一個方向駛離。

林某倒車的過程中,車的右後側刮碰到黑色小汽車。雙方協商不成,一度動起手來,林某一氣之下報了警。

“我只是將車開離停車位,頂多算挪一下車,又沒有駕車上馬路,這怎麼就是醉駕呢?”林某表示非常委屈。

交警表示,汽車發動併發生移動,駕駛人即處於駕駛狀態,也就是說,只要車輛駛離原位,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開車。因此,飲酒後挪車也算酒駕

經調查,交警判定林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目前,林某因醉酒駕駛已被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 因此,只要在"道路"的範疇內,即便是酒後挪車也算酒駕。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只要將車輛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其有駕駛行爲,駕駛員飲酒後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即構成酒駕。

交警對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爲

一直以來都是零容忍

11月20日至22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門共出動警力1103人次,設置執勤點115個,共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404宗

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爲

11月20日至22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門集中開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共查獲涉酒駕駛181宗,其中酒駕108宗,醉駕73宗

嚴查國省道、農村公路交通違法

11月20日至22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國省道嚴重交通違法111宗;查處農村公路嚴重交通違法2宗

答應我

喝了酒,就不要開車了!

來源 | 順德警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