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的王墨和吳慧芳結婚7年了,家在長沙的他們名下有160平和132平的房子各一套,這幾年陸續收到徵收款840000元,但吳慧芳卻有家不能回,只能住在10元1晚的旅社裏,每天喫着不到20元的飯菜,因爲丈夫王墨把2套房產都拽在自己手裏,甚至貌似還有一個女人和他來往密切,這對曾經的患難夫妻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王墨因爲家裏很窮,一直到56歲才結婚。而吳慧芳則是二婚,因爲她的丈夫去世了,7年前她經人介紹和王墨結婚。吳慧芳育有2個女兒和1個兒子,女兒已經結婚,兒子未婚。本來他們都是窮人家的孩子,應該好好過日子,但爲什麼他們會鬧到如今這般境地呢?

吳慧芳家在農村,姐妹5個,她是老三。因爲那時候窮,她們家連飯都沒得喫,天天都是喫洋芋,紅薯等雜糧,所以很小時候母親就告訴她們,一定要節約,不能亂花錢,所以儘管後來日子好過了,但吳慧芳依然很節約。

吳慧芳和王墨結婚後,日子雖然清貧但還算和諧,唯一讓人放心不下的是她的兒子,也就是王墨的繼子。雖然年紀不小,但總是不務正業,遊手好閒,作爲繼父的王墨也希望繼子學點本事,將來能養活自己併成家立業。

幾年前因爲他們的老房子拆遷,王墨第一次得到30多萬元的徵收款,本以爲這徵收款可以讓他們過上好日子,誰知道這一切卻讓繼子給攪和沒了。

因爲繼子不聽話,讓他好好學修車,他不學修車卻學了開車,並前後進監獄7次,這樣母親和繼父找了7個律師,打了8次官司,於是徵收款就花得差不多了。

一次,有人告訴王墨說,給繼子買個貨車也許可以賺錢。於是,他又花了6萬元買了這個貨車,本來是一番好心卻被節約慣的吳慧芳覺得是敗家。

第二次徵收款王墨就用來裝修房子買傢俱等,花了快50萬,這樣他前後收到的84萬就所剩無幾,因爲吳慧芳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所以她並不瞭解這些錢的去向,她總是以爲還有30多萬元的錢在丈夫手上,一定是他想獨吞這筆錢,而且也想霸佔這那兩套132和160平的安置房。

因爲夫妻雙方不能好好說話,因爲吳慧芳總覺得錢還在王墨手上,所以她總是覺得這些錢一定是被王墨給禍害了,甚至是給那哪不相干的女人給花了,所以有一天她看見王墨和一個女鄰居說了幾句話,就以爲那是王墨的相好,更以爲那就是把他們家的錢禍害掉的“狐狸 精”。

正是因爲吳慧芳的強勢和有理說不清,本來就沒有太深厚感情基礎的他們,自從收到那筆在他們看來是“鉅額”的徵收款,就變得越來越淡漠,王墨對妻子吳慧芳也越來越不耐煩,甚至都不願意和吳慧芳說話。

所以吳慧芳才一氣之下搬出新家,住進1晚10元的小旅社,喫着極爲簡單的飯菜,但不甘心“鉅款”被丈夫獨佔的吳慧芳,就請來《尋情記》節目組來爲自己討回公道。

經過尋情節目組記者的幾次開導,老實巴交的王墨才道出了實情,其實事情並不是吳慧芳想象的那樣,他60多歲的人也想好好和妻子吳慧芳地過日子的,而不是希望吳慧芳天天爲錢而吵鬧:下發的徵收款因爲裝修房子,因爲給繼子打官司,現在已經所剩無幾,再加上自己脖子上長個東西,還需要錢開刀,他身上的錢還不夠花呢,還要找朋友去借錢纔夠開刀呢。

一直都在追問剩下的錢去哪兒的吳慧芳,這時候才把嗓門降低下來:原來丈夫並沒有亂花錢,原來丈夫看病還需要借錢花。其實她的本意是希望,丈夫也可以和自己一樣節約一點再節約一點,把剩下的錢用來養老,而不是“亂花”,這樣他們就不用過借錢的苦日子了。

其實,這對患難夫妻的本質都不壞,只是他們對錢的開支觀念不同罷了:王墨覺得錢就是要用來辦事的,比如給繼子請好律師,讓繼子少受點苦,比如把錢拿來裝修房子,這樣他們的日子就可以過得舒服一點;而節約慣的吳慧芳則認爲,錢千萬不能亂花,必須要存起來,不到萬不得已就不能花,不然往後的日子就會更苦。

看完這個案例,我發現其實這對老夫妻都沒錯,錯就錯在他們不會好好說話,不知道做有效的溝通:王墨一直覺得自己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爲吳慧芳好,都是在爲她的兒子的未來着想,他想繼子也可以儘快過上好日子;而吳慧芳錯就錯在,她還不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就開始胡攪蠻纏,並一直找王墨要錢,讓王墨對她心煩意亂,甚至都不想和她說話,過日子了。

在他們沒有得到這一大筆徵收款之前,他們的日子雖然苦了點,但依然還可以和和氣氣地過日子,反而是有了錢之後,這日子卻越過越緊張了,在夫妻之間,錢有時候真的是一把雙刃劍,錢往往可以檢驗出一個人的真性情,甚至可以看透人性的善惡。

現在很多夫妻他們可以共苦,在苦難中,他們深刻體會到夫妻攜手共度難關的重要性,但一旦發達了,一旦錢多了,反而會生出更多的矛盾來,而感情基礎不太牢靠的夫妻,往往就會因爲錢而分道揚鑣。

這也是現在很多夫妻到了40、50歲以後,出軌或婚內生子(女)的現象越來越多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因爲錢多了,人的慾望也多了,他們就容易忘本了,忘了那個曾經與TA共度難關的人,而只是想着這錢可以給TA帶來更多的改變,所以他們可以任性地換了房子,甚至也換了妻子或丈夫。

其實,不管我們是窮還是富,錢都沒錯,錯的是我們對錢的態度,所以在婚姻內,我們也要多讀書,書會告訴我們,千萬別讓錢等外在物質迷失了我們的雙眼,不然我們就會被“錢”牽着鼻子走,這樣我們就忘了曾經的愛以及當年那個TA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