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老牟卻 要不回

8年前借給好友張某的50萬

“檢察官,我們真的扛不住了,老牟就等着這筆錢救命啊!”2020年9月,老牟的妻子陳某向樂清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的檢察官哭訴,“請幫幫我們吧!”

在陳某的講述中,檢察官瞭解事情的原委。

一筆“救命錢”

2012年,張某因資金週轉需要,於是向自己的好友牟某借款。牟某見好友遇到困難,便出於情義毅然借款50萬元給張某。

但後來牟某因其本人被查出患有嚴重疾病,急需高額的醫藥費。牟某隻能向好友張某討要欠款以支付醫藥費,但張某卻以種種理由拖延還款。不得已,牟某隻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張某償還欠款及利息。

法院於2020年7月21日作出判決判決張某支付牟某借款本金463200元及利息。但判決後張某並未履行還款義務,法院遂於2020年8月21日決定立案執行。而在法院立案執行後,張某卻悄悄玩起了轉移房產的把戲,將名下房產轉移過戶給其兒子。

“檢察官,老牟還能等到這筆救命錢麼?”看着陳某溼潤且殷切的眼神,檢察官決定馬上開展工作。

民事執行監督

由於事關申訴人的“救命錢”,若不及時採取措施,恐會影響申訴人牟某的後續治療,於是檢察官立即與借款人張某取得聯繫,在覈實事實的情況下,嘗試說服張某及時償還借款。

“確實有這筆欠款,但我真的沒有錢還。”面對檢察官的釋法說理,張某承認了欠款事實,但辯解自己無力償還,也否認自己惡意轉移財產。“這房子是我和老婆離婚時就決定要過戶給兒子的。”

聽着張某辯解的檢察官當然不會就此作罷,“勸說沒有進展,看來還是要看證據。”有着多年民事檢察工作經驗的檢察官向當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調取了張某的房產登記信息等證據材料,並結合張某的公證委託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等內容,分析出了張某的財產轉移情況。

張某在法院決定立案執行後的一個星期,也就是8月28日,通過辦理公證委託手續,委託其前妻許某將其名下房產轉移至二人共同生育的兒子名下。

檢察官明銳地察覺到張某明顯存在試圖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執行的行爲,且有進一步轉移財產的可能性。在掌握了張某轉移財產的證據後,爲防止其進一步轉移財產,檢察官立即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有關單位對張某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爲依法予以處理,並將相關線索移交由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移送公安機關。

一場聽證會

同時,考慮到案情特殊,雙方當事人也是多年的朋友兼鄰居,基於兩家後續關係的考量,檢察官認爲有必要召開聽證會,在傾聽雙方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化解矛盾,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2020年11月9日,樂清市檢察院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在樂清當地調解領域有相當威望的“老周”以及資深律師、社會公益人士擔任本次聽證會的特邀聽證人員。

會上,陳某和張某雙方充分闡述了各自的觀點,聽證員也從法律規定和情理事實方面發表了對本案的看法,一致認爲張某的行爲屬於惡意轉移財產,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此時,張某終於認識到了其行爲的嚴重後果,態度明顯有所轉變。聽證會結束後,經過檢察官進一步的耐心說理和聽證員“老周”的極力調解,雙方終於達成了和解協議。

11月18日,也就在聽證會結束的9天后,經多方努力,張某向老牟償還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11月24日,申訴人老牟的妻子陳某,帶着一面紅燦燦的錦旗來到了樂清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謝謝檢察官幫我老公要回這筆救命錢。”

來源:樂清日報全媒體記者 程遙 通訊員 嶽思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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