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齊帶您學習憲法知識。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自11月30日至12月6日,開展以"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爲主題的"憲法宣傳週"活動。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對現行憲法進行了五次修改。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都必須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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