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無小事,關注身邊事,大家好歡迎收看本期節目!新房裝修是件人生大事,衆所周知,現在的人工成本都比較昂貴,再加上隱蔽工程所涉及到的材料都很關鍵,因此想要裝修好一套房子,就要花費不少銀子。當然,在這個競爭激烈的裝修市場上,各地裝修公司的報價也比較透明。浙江有位男業主僅花了7萬塊,就和別人簽訂下了“全包”合同,以爲撿了大便宜,結果麻煩事不斷。#新房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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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黃總(化名)的新房於今年6月份開始裝修,合同期3個月,可如今遲遲沒有完工。他求助媒體希望對方儘快把房子搞好,順便請廣大網友評評理,他該不該得到大家的同情和支持。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黃先生家裝修前簽訂了一份七萬塊的“全包”裝修合同,合同乙方是一位陳先生(個人),協議中沒有細項附件,雙方也沒有書面約定關於裝修的各項細節。現在距離約定的工期已超過了2、3個月,可裝修進度卻停工了。

黃先生一口氣說出了很多未施工的地方,有:主臥陽臺移門、主客臥衣櫃移門、主客臥以及客廳窗臺包邊、陽臺洗衣機櫃、廚房櫃門以及集成竈安裝、衛生間的門以及大門包邊、各個踢腳線的處理,最後還有防盜窗的安裝和吧檯的安裝!說完他深吁了一口氣。黃先生告訴我們,之所以這些項目乙方都不肯做,是因爲費用沒有談攏。當時在簽訂全包裝修合同的時候,這些項目都是沒有算進去的,並且有些合同上沒有卻已經做好的(項目),對方還要向他另收錢。黃先生覺得對方這樣做很不講理

黃先生認爲,既然簽訂的是“全包”合同,對方就應該把所有的裝修項目都包含進去,不應該另收錢。那些沒有算進合同裏的裝修項目,當初對方是口頭承諾會做掉的,也沒有提過要收錢,黃先生也沒有說過有加錢的想法。按照業主黃先生的理解是,7萬塊的全包合同簽訂後,對方就應該按照約定價格負責所有裝修。因此他是不願意再多交一分錢的。

最近他們又新簽了一份補充協議,合同上這次蓋了一家裝修公司的公章。找到這家裝修公司,工作人員讓黃先生去找陳先生個人,表示這件事和公司無關,因爲當初簽訂的全包合同是在公司成立前,以陳先生個人名義找的私活,包括公司上上下下以及合夥人,都不知道這件事。

電話聯繫上陳先生,對方表示當時簽訂補充協議是黃先生要求他在上面加蓋公章,目前裝修還是由他個人負責。至於裝修費的問題接下來還需要雙方再坐下來溝通,至於黃先生認爲的“全包合同不應該再加錢”的觀點,陳先生說,合同清單上都備註了單價的,他們該做多少就算多少,“該我做的我會全部做好”。

最後雙方進行了溝通,目前已初步達成了一致。

對此,青銅眼還是認爲,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尤其是對待“裝修”這個問題上,有些錢該省有些錢不能省,如果一味地把價格壓縮到遠低於市場收費標準,那麼最終做出來的效果可能會讓業主糟心。那麼對於這件事,你們又是怎麼看的呢,你有什麼心裏話想爲黃先生評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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