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赴蠡縣、高陽縣,就《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

執法檢查組先後到蠡縣瀦龍河補水工程現場、月明河生態廊道、月明河彩色路項目和高陽縣孝義河蒲口揚水站溼地現場等地進行實地檢查,聽取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關於《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彙報,並就相關問題和下步措施進行了深入交流。

執法檢查組對兩縣貫徹實施《條例》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一致認爲,兩縣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跟進到位,措施上有力有序,加快推進工業、城鎮、農村污染治理和河道綜合整治,持續加強生態修復保護,取得了積極效果。下一步,要繼續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強化責任落實、執法檢查和考覈問責,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保定全域位於白洋淀上游,保護好白洋淀上游生態環境是重大政治責任,第一時間制定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爲全力支持服務雄安新區建設提供法治保障。《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共六章48條,分別爲總則、監督管理、保護與治理、協同管控、法律責任和附則,於2019年7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把白洋淀水環境質量改善作爲目標,以水爲主線,全要素兼顧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提出了立法保護措施。同時,單獨設立“協同管控”章節,提出十類禁止性行爲並明確罰則,推動建立白洋淀上下游協作聯動機制,保障雄安新區及白洋淀水環境治理。來源人民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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