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阿聯軍眼裏一條阿富汗人命值多錢? 最高8千美元,最低210美元

隨着澳大利亞軍隊在阿值富汗戰爭罪行的曝光,澳大利亞政府表示將對阿富汗遇難者的家屬進行賠償。那麼一條阿富汗人命,在駐阿富汗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各成員國眼裏值多錢呢?

根據人權組織CIVIC調查,對於阿富汗戰爭中的遇難者,英軍的賠償最低只有210美元,德國部隊的賠償則達8000美元。

33歲的無業人士Rafi Nabi在喀布爾的一個市場裏說道:“他們必須問自己,一條人命究竟值多少錢?人命根本無法用錢來衡量。”“如果有人殺死一名美國人,並拿錢來賠償,他們壓根不會接受。”

筆者查閱了CIVIC的2009年報告,該報告詳細介紹了駐阿富汗多國部隊中的一些國家對賠償的標準。

CIVIC對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和阿富汗平民的經驗的研究表明,當國際軍事力量提供報酬(以下稱爲“補償”,表示金錢和實物援助)時,特別是加上對傷害的道歉,平民對國際部隊的敵意減少了。然而,由於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各成員國缺乏統一的政策,對平民傷害的一般信息收集有限,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對遭受損失的平民主動提出索賠的不敏感要求,這些付款的效力受到了限制。

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成員的補償政策和做法差別很大。指揮官在調查和決定如何處理平民損失方面通常有很大的決定權。這些部隊在處理平民傷害方面的差異導致許多平民受害者對國際部隊不滿,或者根本沒有得到預期的幫助。

根據國際法和與阿富汗政府簽署的協議,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派遣國不對其行動造成的平民財產損失或平民傷亡負責。然而,大多數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成員爲平民提供“特惠”(出於善意)的報酬。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成員明確表示,這些付款不代表接受重新承擔責任或責任。相反,它們被認爲是同情的表達,是對在戰爭中受傷的人表示慰問的有形象徵。

下面按照具體國別進行說明:

美國

當美軍因其戰鬥或非戰鬥活動造成死亡、受傷或個人或社區財產損失時,美軍可以提供賠償。實際上,如果不清楚是他們造成了傷害,或者甚至當傷害很可能是由武裝分子造成時,他們也會提供賠償。美國軍事單位有三種機制提供特惠款項:索拉提亞、慰問和戰鬥損失補償。索拉提亞從單位的操作和維護資金中提取,而弔唁和戰鬥損失補償則從指揮官的緊急反應程序(CERP)。由於在阿富汗提供了更容易批准的CERP資金,索拉提亞款項一直不受歡迎,大多數款項都是戰爭損失或慰問。

當美國在2001年入侵阿富汗時,美國國防部最初認定這種類型的賠償“在文化上不合適”,因此平民的損失不會得到任何補償。

2005年10月,美國修改了立場,授權在阿富汗使用此類支付。在決定付款時,會考慮一系列因素,但以下數字是標準金額,或付款的“上限”。如果在某一特定事件中發生了多種類型的財產損失或損失,數額可能會更高。

弔唁金額高達2500美元,可由中校批准。2500美元至5000美元的支付可以由上校批准,超過10000美元的支付需要得到副司令官的批准。超過2500美元的賠償很少,除非賠償是針對在單一事件中遭受的多重傷害。也就是美軍一條人命賠償2500美元。

英國

英國對部隊造成的平民財產損失、傷害和死亡提供特惠賠償。國防部(MOD)會在考慮的時候提供補償。根據英國法律,對平民造成的損害負有“法律責任”。根據英國法律,當一方因其過失行爲而造成損害時,法律責任就產生了。

對不同類型的傷害有標準的數額範圍,支付的數額取決於若干情況。ACOs被授權發行不超過7.5萬英鎊(約11.5萬美元)的傷害或財產損失(英國官員沒有說明是否有死亡的上限)。較高的金額需要得到高層批准。然而,記錄顯示支付金額遠低於這些限額,從25美元到14500美元不等,大多數在幾百美元到幾千美元之間。在死亡案件中所支付的數額也相差很大,從210美元到7000美元不等。

德國

德國沒有任何政策或指定基金向因其行動而受傷的平民提供援助。雖然德國軍隊一般不參與作戰行動,但仍有平民因德國軍事行動而傷亡。在這類案件中曾發生過現金賠償的個別事件。在2008年8月德國人在昆都士北部的一個檢查站槍殺了三名平民,並向該家庭提供了2萬美元現金和一輛價值5000美元的汽車,這筆錢是他們與家庭成員和社區領導人協商後得到的。

意大利

在2006年和2008年,意大利軍方爲被意大利軍隊車隊襲擊的兒童提供了賠償。最近,在2009年5月,意大利賠償了一名14歲女孩的家庭,該女孩在一次升級的暴力事件中在一個交通檢查站被開槍打死。意大利指揮官拜訪了這家,對此事表示道歉,並提供了1萬歐元(約1.35萬美元)的弔唁金。如前所述,意大利和德國是本報告所涵蓋的國際安全援助部隊中唯一沒有指定資金或對平民傷害賠償標準政策的國家。

荷蘭

荷蘭有一個提供特惠金的標準制度,但只針對其部隊對平民財產造成的損害。財產損失在500美元以下可在現場解決;超過這個數額,就必須在基數上結算。人身傷害或死亡不包括在該制度範圍內,並按個案處理。爲了加快支付財產損失,現場指揮人員有權處理高達500美元的財產索賠。在可能的情況下,在事故現場停留,提供醫療援助,與索賠人交談,收集資料和文件。超過此數額的索賠和無法在外地解決的索賠。荷蘭TFU法律顧問(LEGAD TFU)擔任索賠官,並被授權支付高達1500美元的款項。對於超過1500美元的付款,需要TFU指揮官的同意。自2006年以來,荷蘭已經爲平民損失支付了35萬歐元(約47.5萬美元),荷蘭部隊至少造成80人死亡,120人受傷。

加拿大

加拿大爲加拿大部隊造成的平民財產損失、受傷或死亡提供特惠金。在不動產損壞的情況下,加拿大軍隊接受由當地長老簽署的所有權證明文件。還必須有證據表明加拿大部隊造成了損害或傷害。

在發生人身傷害或損失時,考慮的因素包括家庭情況和收入損失。加拿大部隊還根據當地的貨幣價值逐案估計適當的數額。加拿大拒絕透露支付金額的範圍或上限,但坎大哈的加拿大法律顧問只被授權批准最高2000美元的支付(約1960美元)。超過這個數額需要得到渥太華的批准,這可能需要幾周或幾個月的時間。在幾乎所有的人身傷害或死亡案件中,由於索賠金額超過2000,批准將被推遲,因爲需要得到渥太華的批准。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在其部隊造成平民傷害或財產損失時提供“榮譽”或“仁慈行爲”賠償。2009年7月,澳大利亞政府改變了賠償政策。新的程序被稱爲“戰術付款計劃”,授權陸軍中校或以上軍銜的指揮官發放最高可達的付款250000美元。在之前的政策下,澳大利亞支付的賠償非常少。當澳大利亞的部隊也參與行動時,繁瑣的訴訟程序常常導致澳大利亞依賴荷蘭的賠償機制。從2001年到2009年5月,澳大利亞對財產、傷害或死亡的賠償總額爲12萬美元,僅涵蓋四起事故,每起事故涉及一人或多人死亡或受傷。

波蘭

波蘭爲其部隊造成的平民傷害提供了特惠金。索賠委員會在波蘭軍事特遣隊內工作,處理所有索賠要求。索賠委員會接收索賠,發起調查,並決定是否支付以及支付多少。它聯繫索賠人,收集相關信息和文件,並邀請索賠人到PRT基地參與索賠裁決。在確定支付金額時,波蘭會諮詢其他國家,尤其是美國及其索賠官員。波蘭軍隊也依賴當地翻譯人員來收集信息和評估損失估計的可信度。在死亡或受傷的情況下,波蘭軍隊與受影響的家庭以及當地的長老協商了金額。最高可支付2500美元,符合美國的限額。大多數索賠在四周內處理。

挪威

挪威爲補償其行動所傷害的平民指定了資金和標準的業務程序。數額是根據具體情況並通過與當地舒拉協商確定的。2009年夏天挪威向一名被軍隊殺害的平民的家庭支付了8000美元。

這項調查清楚地表明,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成員在如何保護阿富汗平民免受傷害方面缺乏統一的政策和做法。實際情況的不同導致許多平民受害者得不到援助,其他受害者感到他們的損失沒有得到適當承認。

綜上,雖然一些國家制定賠償標準,但是因爲各種原因很多賠償並沒有到位。賠償金額差別也是天地之差,最高8000美元,最低只有210美元。由於報告是2009年,所以該賠償標準僅供參考。(冪談天下/張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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