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軍路君

2020年冬季復員士官已經陸續開始離隊,那麼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此時是否能同步離隊呢?他們接下來又該做哪些工作呢?

今天,就和大家瞭解一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士官,退役工作安排。

01.離隊安排

復員士官自退役命令宣佈後,通常在12月陸續離隊,需要在30日內回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完成報到工作。

服役滿12年以上選擇由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通常在4月1日命令宣佈後,根據單位要求統一離隊。

但從往年的情況來看,有的單位在自主就業復員士官離隊後,便以休假的方式讓安排工作的士官離隊,此時安排工作的士官仍屬於現役軍人身份,其本人雖不在單位,但參照休假的人員教育和管理。

不論是按照休假的方式離隊,還是仍在部隊原崗位上繼續工作,在此期間都要完成轉業安置方式的確定,包括遞交易地安置資料等。

另外,如果參照休假的方式離隊的安排工作士官,則不再享受分居費、崗位津貼等待遇。若仍在原崗位履職盡責的,則按照原來的待遇繼續享受和發放。

02.退役命令宣佈

服役滿12年以上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退役命令宣佈在翌年的4月1日。

退役命令宣佈後,可正式離隊。離隊期間,等候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審覈後向原部隊單位寄發《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報到通知書》。

原單位在收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報到通知書》後,會通知本人回原單位辦理退役安置相關手續,具體手續流程,可以參考第三點內容。

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轉業士官會發現,從退役命令宣佈後,次月的工資明顯變少。這是因爲按照有關規定,在批准轉業安置的軍人,從下達退役命令的次月起停止發放工作性津貼。

03.辦理轉業安置手續

一般在5-6月份,原部隊就會陸續收到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寄發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報到通知書》,收到後會通知本人回原單位辦理轉業安置手續。

主要辦理以下幾項:

一是領取《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報到通知書》,回地方安置報到需要憑此通知書並在通知書規定的時效內完成報到。

二是領取《行政介紹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的領取)《退伍證》等,這些資料都回地方辦理報到時需要的資料。

三是準備轉業費結算事宜。這裏包括清退或覈查住房,以便在結算退役經費時,提取住房資金等。

具體流程,在往年的轉業時期,軍路都有過推文,可以進行參照:冬季士官轉業安置報到方案流程。儘管是去年轉業安置的流程,但基本流程沒有什麼變化,仍可以參考。

04.回安置地報到

將部隊辦理的所有的資料攜帶好,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報到通知書》上所明確規定時間內,到通知書指定的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報到,辦理接收安置手續。

需要指出的是,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但還沒有回地方報到的,所遇到的一切問題,都是由原單位負責解決,這裏包括遇到突發疾病、突發事故等,都是由原部隊負責,同時退役士兵本人或家人要向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延期報到。

如果在回地方報到後及安排工作上崗前,遇到的問題,需要申請延期報到的,由當地退役軍事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辦理。

在7月31日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轉業士官,雖然已經宣佈了退役命令,但是和部隊仍是有關係的,其供給關係並沒有斷。

在部隊停止供給關係後,則正式進入待安置期,享受待安置期間待遇,在一些補助及保險方面,與部隊已經沒有關係。

當然對於養老保險轉接方面,需要本人在上崗後,提供分配的單位,由原部隊轉移軍人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至安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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