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交通運輸部的官方公衆號對網友“順風車算不算網約車”的疑問進行公開回復。這個看似平常的回覆,殊不知引來多方關注。

嘀嗒出行就是其中一個。僅僅抓住“合法的私人小客車合乘與網約車經營性客運服務有很大區別,不需要辦理網約車相關許可”這一句回覆,嘀嗒出行官方微博發佈回應稱,嘀嗒會始終堅持順風車本質特徵做真順風車,不把順風車做成廉價網約車。

然後嘀嗒這個回應,就在各個社羣和KOL、草根達人被紅包以及不明原因策動,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臺傳播。以致於我們已經忽略了交通運輸部公開回復裏,“但應當符合以下要求”後面的重要四點內容:

“一是應以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爲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

二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合乘車輛;

三是不以盈利爲目的,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

四是每車每日合乘次數應有一定限制。”

可以說,交通運輸部“官宣”的這四點要求,每一點都指向順風車的本質和願景,不以盈利爲目的和合乘次數限制很好理解,都是從便民、安全的角度出發。而前面兩點要求,也道出了順風車接下來監管的重點和要害。

順風車的順路可以“造假”?嘀嗒哈囉們的違規“洗”車術

但遺憾的是,11月25日,澎湃新聞官方微博發佈了24日記者以車主身份實測嘀嗒出行、哈囉出行、一喂順風車的出行功能拍攝視頻,發現三家平臺的車主均可在未設置行程的情況下接單。怎麼理解?顯然,“應以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爲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的交通運輸部“官宣”第一點要求,嘀嗒出行、哈囉出行、一喂順風車都沒有做到。

嘀嗒APP內的“附近訂單”功能,哈囉APP內“附近乘客”的功能,都能讓車主在未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的情況下,就可以接附近的乘客。有人會問,嘀嗒、哈囉違反了交通部四點要求之一的“車主應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的規定,會怎樣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回到網約車和順風車的區別上來。要通俗易懂的區分二者,可以一句話:順路的一起搭個車就是順風車,沒設置行程通過互聯網約到的車就是網約車。換句話說,車主不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即不設置行程,那就不能辨識是否順路,是否爲順風車,只能算網約車。

嘀嗒、哈囉這樣放出“附近”功能,顯然從產品場景上故意誘導車主一鍵匹配乘客端有搭順風車需求的用戶行程。奧妙就在這裏,通過“附近”功能按鈕,嘀嗒哈囉們把原本不匹配、不順路的車主端司機和乘客端的用戶,硬生生的變成了順風車車主和乘客。可能會有人尖叫的跳起來,驚呼“這不是造假嗎?!”

可辨識性別增加安全隱患,順風車調查視頻引發社會各方關切

明眼人也會發現,乘客端的用戶天真的以爲嘀嗒哈囉們的車主就是和他們順路,所以傻呵呵的坐上了所謂的“造假”順風車。而實際上,這是嘀嗒哈囉們把網約車“洗”成順風車的手段之一。順風車不以盈利爲目的,網約車是要掙錢的。交通運輸部既然明文作了要求規定,就是要釐清二者的區別。可能很多搭過順風車的民衆,才恍然大悟,哪有那麼多的順風車,很多都是嘀嗒哈囉們用網約車“造假”造出來的。

並且,平臺體量不夠,真正的順風車車主也就很少,有些平臺就動了歪腦筋,想出了“附近”功能把閒置的網約車變成順風車去匹配用戶。這當然在順風車行業的本身具有的一定風險上“雪上加霜”,增加了很多不安全性。所有用戶乘坐順風車,第一要素絕不是坐上車了,而是安全。如果嘀嗒哈囉們連需求匹配都能造假,信息真實性不能保證的情況,很難相信還能保證用戶安全。

這也難怪澎湃新聞的記者調查視頻傳出以後,青年時報、鐵血視頻等媒體和社區平臺跟進報道。而黑龍江政法委官方微博“黑龍江-平安黑龍江”、浙江省寧海縣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寧海檢察”,還有“雞西司法局”、“鶴崗警務”、“亞布力人民法院”、“南京十八頻道”、“半島都市報”……等衆多政府部門、媒體官方微博都關注和報道。順風車的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

問題還不止於此。在車主信息展示上,也有不安全風險因素存在。比如頭像,目前滴滴順風車不接受選擇頭像,哈囉順風車僅能用動物頭像,嘀嗒順風車的車主頭像內容豐富且可以辨識性別。這什麼操作呢?性別這種因素相當有可能誘導車主或乘客進行挑單,並且後續在開/搭順風車之外,預謀或者假想其他事項。我們不能高估每一個車主的素養,想要通過順風車“獵豔”或者“謀財害命”的可能性顯然在能辨識性別的時候就增大了,毋庸置疑存在不安全風險。

嘀嗒問題頻出,恐成爲順風車市場最後一塊短板

再說下司乘雙向確認的問題。交通運輸部2018年9月頒佈的119號文明確規定,要順風車“允許乘客選擇駕駛員“。截至到目前,只有滴滴在撮合用戶達成合乘意向的過程中賦予雙方選擇權,且由乘客最終決定是否與車主達成合乘意向。嘀嗒哈囉們,讓乘客只能操作確認同行或者取消訂單,不能選擇車主。

順風車市場體量可觀。前瞻產業研究院的《2014-2020中國順風車行業發展藍皮書》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全國各地有17家信息平臺公司在400多個城市開展順風車業務,累計註冊車輛3000萬輛,在不增加車輛出行頻次的前提下可提供共享座位1.2億個;註冊乘客3億人,全年合乘出行36.4億人次,已經成爲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有益補充。而嘀嗒這個準備港股上市的平臺,招股書顯示,2019年嘀嗒日單量不到50萬單,遠遠沒有能滿足市場需求。別的比較不說,光是滴滴順風車2018年8月下線整改前,每天都200多萬單。

2018年兩起順風車安全事件發生後,順風車行業整體進行整改。2019年,市場逐步重啓,全年交易規模達100.25億元。2020年特別是上半年,受到疫情影響,市場需求和體量有限。但據預測,到2022年順風車市場交易規模將回歸快速增長軌道,達到151億元左右,相比2020年增長會超71億元。

且不說想要上市的嘀嗒被認定沒有網約車資質、業務單一,抗風險能力差。單單是順風車匹配“造假”和安全隱患存在這兩點,都爲嘀嗒捏把汗。媒體報道顯示,目前嘀嗒牽涉20宗被列爲被告的未決訴訟,其中19宗涉及人身傷害、與汽車事故有關的財產損失,私家車主與乘客有關於索償總額約爲590萬元的順風車出行糾紛,1宗涉及順風車乘客有關於索償總額少於1400元的車費付款糾紛。而因爲缺乏適用於網約車服務的相關執照,嘀嗒順風車累計被行政罰款77宗,總計繳納了207萬罰款。據媒體統計,僅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嘀嗒出行運營主體北京暢行公司存在64條行政處罰記錄。

有時候,承認自己做錯了或者不合規是很難的。但願,嘀嗒不要成爲了順風車市場的最後一塊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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