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作为户部尚书,可以给李鸿章穿小鞋不给北洋海军拨款吗?这是近日一位读者提出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但涉及到李鸿章与翁同龢的个人恩怨,而且还涉及到清代体制的问题,所以笔者借此来说一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先来看翁、李矛盾产生的根源。

翁、李两家的关系其实还真不一般。了解清史的读者大致都知道李鸿章与曾国藩有师生之谊,但很少有人知道,李鸿章还有另外一位师傅,即房师,叫孙锵鸣。这个孙锵鸣又是翁同龢父亲翁心存的学生,换言之,翁心存就是李鸿章的太师傅。

事实上,在翰林院的几年时间里,李鸿章受翁心存的照顾颇多。就是后来李鸿章组建淮军崛起于江苏的时候,以翁心存为代表的江苏士绅也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

清代官场之上,尤重师生之情,李家与翁家本来可以互为援引。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们两家的关系恶化,并导致翁同龢、李鸿章二人成为冤家。

事情发生在同治元年,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上奏清廷,弹劾翁同龢的兄长翁同书于定远失守后弃寿州。恰巧的是,李鸿章当时在曾国藩营中担任文书,这份奏折就是他亲自起草的。其内容可谓文采飞扬,字字珠玑,随后朝廷下令,翁同书革职发遣新疆。

按常理,翁同书也是属于罪有应得,朝廷并没有冤枉他。可翁同龢却认为李鸿章不该出面写奏折,因为不管怎们说,翁家毕竟对李鸿章有恩,此举实属忘恩负义,因此,翁同龢记下了这笔账,而且在其后的数十年中一直耿耿于怀。

那么,翁同龢是不是就真的就小肚鸡肠,想找机会报这一箭之仇呢?

这个还真难说,因为李鸿章自同治元年以后,其仕途大进,很快升任江苏巡抚,位列封疆,并在其后的数年中收复苏州、常州等重镇,占据了江南的膏腴之地。

镇压太平天国以后,李鸿章又挥师北上剿捻军,建立了赫赫战功,官居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又晋文华殿大学士。这个时候,即便翁同龢有心报复,想来也是力不从心。同治一朝,李鸿章的风头始终盖过翁同龢。

翁同龢的发迹主要还是在光绪八年担任军机大臣和户部尚书,这个时候他有了资本与李鸿章相抗衡。从不少史料的记载来看,翁同龢担任户部尚书期间,曾多次挤兑李鸿章,不给北洋海军拨款,导致北洋水师无力购买新舰和弹药。

以笔者的推断来看,翁同龢肯定是有有意刁难李鸿章的成分。但户部尚书真的就可以为难李鸿章吗?答案是:十分有限。

这个问题就要从清代的体制方面来说了。户部尚书掌国家度支,手握财政大权。按清制,国家的各项开支,都要户部进行统筹分配,然后调拨款项,而且还有履行报销这一重要程序,支出与账目不符就要面临弹劾。

换句话说,就是各省的开支如果没有得到户部的批准,那么一文钱也拿不到,而户部尚书就是这个签字盖章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翁同龢是有这个权力的。

不过李鸿章不是一般的封疆大吏,我们都知道李鸿章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却很少有人知道,从光绪初年开始,他的淮军就是国家的防军,即正规军,替代了原有八旗和绿营。

而北洋水师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是属于朝廷的,而非李鸿章的私人军队,他隶属海军衙门,这个衙门的负责人便是醇亲王奕𫍽,李鸿章也是海军衙门的帮办大臣。因此,李鸿章不仅是封疆大吏,而且也属于京官系统。

北洋水师的军费向来是李鸿章具奏,然后交由海军衙门和军机处商定的,户部没有决策权,只有执行权。何况北洋海军事关重大,慈禧才是最终的决策者,翁同龢虽是军机大臣兼户部尚书,但其影响力十分有限。

当然,影响力有限不代表就没有。从甲午战争的前几年情况来看,北洋海军获得的拨款确实几乎为零。一来是要为慈禧修颐和园,二来是那几年全国的灾情不断,户部银根紧缩,翁同龢借此机会减杀北洋海军的军费,其理由自然也上得了台面。

只不过,甲午战争中,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李鸿章找了个“户部不拨款”的理由搪塞,而翁同龢也有苦衷,他自不敢说是为了修颐和园而耽误了北洋海军的军费,因此这个高帽也就自然而然地戴在了他的头上。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翁、李之间的关系,不难发现,他们之间固然有恩怨,但这种恩怨更多的还是体现在政见的不同。因为他们所代表的是帝党和后党的利益。说得具体一点,其实就是主战与主和。

翁、李的政见不同,皆是出自国家利益,政见不一,就不能形成合力,这就是历史的遗憾,也是大清的不幸,民族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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