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閬中市七里某超市在開業時,水產品售賣區明目張膽標註“河鮮區”字樣。接到舉報後,閬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到該店進行執法檢查。

在七里新區文化街某超市內,水產品售賣區的確懸掛有“河鮮”標識牌,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確認羣衆舉報屬實,立即責令該超市負責人現場進行整改。

執法人員在進一步檢查中發現,這家超市銷售的“河鮮”並非真正的“河鮮”,而是從古城區壽山寺街一銷售養殖魚的商家處購進。

該超市以“河鮮”爲噱頭來招攬顧客的行爲,既違反了國家關於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閬中市監局已對該超市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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