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京的公積金政策又將有新變化啦!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11月25日發佈公告,對《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並就修訂稿公開徵求市民意見。

手指滑動至文末,可下載本次意見稿官方說明指南~

徵求意見稿提出,公積金提取獲批後,將會有以下幾點重要變化。

1、提取額到賬時間由3日調整爲1個工作日直接劃入本人賬戶

2、租房提取不再要求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3、單位不得低於下限爲職工繳存公積金

4、取消了提取次數的限制

5、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公積金提取。

...

此次修訂簡化了公積金提取的流程。之前的辦法中,規定公積金提取“一般由單位代爲辦理”、“單位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近年來,住房公積金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了諸多變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也有了新的國家標準。實際上,爲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已採取了開通網上提取申請、取消證明資料等多項便民措施。此次管理辦法的修訂,簡化了公積金提取的流程。在之前的辦法中,規定公積金提取“一般由單位代爲辦理”、“單位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具體將有哪些利好變化。

租房提取不再要求房租

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在公積金管理相關政策中,公積金提取是最受關注的。此次修訂稿擬規定,超出家庭工資比例不再作爲租房提取的條件。

此前管理辦法曾規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可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但近年來,隨着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租房已允許提取公積金。只要是無房,無需提交租房合同和發票,就能按照每個月1500元的標準提取公積金。如果提供租房合同和發票,還能以實際租金提取公積金。因此,這一限制條款此次擬被刪去。

取消了提取次數的限制

新管理辦法也擬取消“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的限制。

另外,此次修訂也擬增加一條遺產管理人規定。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額到賬時間

由3日調整爲1個工作日

爲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近年來採取了開通網上服務、取消證明資料、減少跑動次數等多項便民措施。

此次修訂,也擬規定簡化公積金提取流程。

此前管理辦法規定,提取公積金提取一般由單位代爲辦理、單位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但今年年初開始,個人已經可以自行在網上申請和提取公積金。

新修訂管理辦法還擬規定,住房公積金提取,除依據管理中心政策應由單位辦理的事項外,可以由職工個人辦理,也可由單位或被委託人代爲辦理。

在提取額到賬時間上,由於目前已實現1個工作日內將提取額劃入職工銀行存款賬戶,因此新管理辦法擬規定,也將原管理辦法中“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的時間由3日調整爲1個工作日。

由於目前提取資料通過數據共享方式覈查,新管理辦法也將刪去“提取證明材料”整章規定,增加網上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規定。

單位不得低於下限爲職工繳存公積金

在公積金繳存方面,修訂稿擬規定,港澳臺同胞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行與北京地區在職職工一致。

同時,取消單位可按照自願原則爲實際工作不滿六個月的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規定。明確職工不能重複繳存同一月份住房公積金,工作不滿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實際工作月份確定月平均工資,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由單位和職工集體協商確定。

爲保障職工權益,新管理辦法擬規定,增加確定、公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下限要求,明確單位不得低於下限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時,增加與社保數據覈查比對規定,依法處理不繳、少繳、欠繳等行爲。

目前該公開徵集意見的時間已經結束,期待後續具體的政策細則落地。

身爲HR,尤其是在小公司身兼數職的HR,最怕的就是員工時不時來諮詢社保、公積金一類的問題。

當然,問的最多的就是公積金如何提取,很多員工連自己是否有提取資格都不清楚就要求HR幫他提公積金。

今天51醬就給大家整理一下,除了買房,還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知識

租房

對租房住,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每月能申請提取一定額度的公積金。比例依據各個地區的政策而定。

比如杭州,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現額度按現有標準上浮50%。

比如深圳,往年是65%。今年7月1日起至年底,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比例,由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5%上調爲80%。2021年1月1日起,再次恢復至65%。

目前,北京、武漢、南京、上海、廣州、重慶、成都、杭州等地租房公積金提取額度都一定幅度的上調。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一般可以提取本人個人賬戶內的餘額。

其中,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餘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賬戶餘額可截止簽訂購(建、修)合同後滿一年;申請了住房貸款的,賬戶餘額截止購(建)房合同的當月;本人賬戶餘額超過實際購(建、修)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償還購建自住房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取公積金。

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1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

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第3套住房一般就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本人或親屬患重病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的,也可以提取部分公積金,用於支付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後的自費部分,但不能銷戶提取。

一次性提取的若干情況

以上都是部分提取,公積金還有一次性提取的情況,具體如下: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3)出境定居的;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6)連續失業2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戶籍不在本地,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

8)在職期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當然,各地會有一定差異。具體以當地官網公佈的政策爲準。

以上就是北京公積金政策的最新消息以及公積金提取知識的相關分享啦,這麼好的政策,你期待嗎?

關於本次北京公積金政策修訂的更多細節,你還可以回覆關鍵詞“修訂”,獲取官方解讀文檔附件。

內容來源:新京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問題請聯繫後臺,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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