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雞(山雞、雉雞、環頸雉)是“三有”動物,也就是“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動物抓多了會判刑,但是農村偷獵野雞的現象很猖獗,只要沒被發現就沒人管,不過要是抓野雞喫了然後明目張膽的發到網上,被舉報了多半要受處罰。目前已經實現了野雞的人工飼養和繁殖,今年5月份發佈《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明確將野雞列爲特種畜禽,但僅限於養殖個體。

還需注意的是,不要把其他一些與野雞長得很像的鳥類當成野雞抓了,因爲它們很可能是國家一級和二級保護動物,保護等級比“三有”動物高一大級,受到的處罰也更重。

野雞,又叫雉雞、環頸雉,學名Phasianus colchicus,是保護等級最低的三有動物,一般抓20只以上纔會立案。但野雞的很多親戚都是不能惹的。

藍鷳、黃腹角雉、灰腹角雉、孔雀雉、褐馬雞、紅胸角雉、黑長尾雉、白頸長尾雉、黑頸長尾雉等都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雪雞、血雉、紅腹角雉、藏馬雞、藍馬雞、原雞、勺雞、白冠長尾雉、錦雞(所有種)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些鳥類和野雞長得很像,估計一般人分不出來,但它們都是一、二級保護動物,可不是野雞那種三有動物能比的,抓了它們所受到的刑罰比抓野雞重多了。

▲白冠長尾雉

比如2018年一河南男子捕殺四隻野鳥喫了,他以爲野雞,哪想到,他捉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冠長尾雉,案發後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元,賠償20000元,事後有不良自媒體造謠說“河南男子捉野雞被判五年罰三萬”。不良自媒體真是社會和網絡的毒瘤,他們啥都不懂,卻“筆耕不輟”,堅持歪曲事實。

所以,正確的方法是,所有的野鳥都別碰。

我老家就在農村,偶爾回去一次,公路兩邊就時不時飛起幾隻長尾巴的大鳥,有好幾種,除了野雞之外,最容易認出的就是金雞,也就是紅腹錦雞。我現在的居住地後邊的防滑坡上住了一窩鵪鶉,住了好幾個月,但這幾天沒看見了,估計是天氣轉涼找更暖和的地方去了。

現在不缺肉喫,沒必要把野生動物抓來喫,不僅不安全,還很容易觸犯法律,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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