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鳳塘鎮的翁某芳得到了一部蘋果12手機,不過,新手機到手了,民警也找上門了,翁某芳最終還因爲這部手機被送進了看守所。究竟怎麼回事?一起來看。

11月初,翁某芳在某電商平臺下單購買了一部蘋果12手機。快遞員接件後,按照工作流程,對包裹進行派送。

快遞站點負責人:我們11月5日送快遞過去,裏面是一部蘋果12手機,當時收件人這個快遞是前一晚買完點退貨,按正常流程這個快遞要拒收,當時派件他人不在,讓我們放在快遞點,第二天他的家屬就過去拿。

幾天後,快遞員接到公司信息,因翁某芳退貨,需將該包裹回收,於是,快遞員與翁某芳約定好收貨地點和時間。

快遞站點負責人:我們收件的人坐在摩托車上,他把快遞拿給快遞員就騎單車走了,後來拆開發現裏面被掉包了,變成充電寶。收件人一直堅持說他的快遞到家後是沒拆開的,所以當時就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後,雙方仍各執一詞,特別是翁某芳情緒激動,聲稱快遞員污衊自己。民警一方面安撫當事人的情緒,另一方面從外圍入手,尋找證據還原事實。

鳳塘派出所民警:通過細緻檢查,民警發現該包裹有拆封過重新包裝的痕跡,並發現翁某芳曾在淘寶上購買蘋果12手機的配件。面對民警的質疑,翁某芳辯稱是買來給自己的蘋果11手機使用。民警轉換思路,檢查發現失竊的蘋果12手機曾經登陸過翁某芳的蘋果ID,在大量證據面前,翁某芳最終承認自己故意掉包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

經查,犯罪嫌疑人翁某芳爲福建人,之前在電商平臺以6799元購買一部蘋果12手機,後翁某芳申請退貨,並將事先準備好冒充手機的充電寶退還給快遞員。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芳已被刑事拘留,失竊的蘋果12手機已被追回,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市公安局民警 張少逵:本案中,快遞員在收件時未按規定對客戶的貨物進行驗視,讓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各快遞公司,要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執行收寄件驗視制度,避免不法分子乘虛而入。

來源:潮州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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