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拆遷戶懵了!周圍房價6萬多,拆遷可得幾百萬,房子產權竟在鄰居手中

拆遷戶懵了!周圍房價6萬多,拆遷可得幾百萬,房子產權竟在鄰居手中

唐山路415弄,上海北外灘雙子樓腳下、緊鄰黃浦江,“賣一塊少一塊”的超級黃金地段,如今終於開始打包動遷。

在房屋交易平臺“貝殼找房”上,北外灘商圈最近成交均價爲62026元/平。

對於倒了一輩子馬桶的居民而言,拆遷帶來的幾百萬動遷款意味着他們終於可以從亭子間奔向新生活了。但唐山路415弄的幾戶居民,卻在一片喜氣洋洋之中,被一盆冷水從頭潑到腳——住了幾十年的房子,產權卻在幾年前被別人買了

更令人費解的是,買下這幾戶的新業主,也是街坊鄰居。“房卡”在手幾十年從未離身,房產交易又是如何完成的呢?

鄰居竟甩出了自家房子的房產證

去年12月,居民秦佳明(化名)在上海本地論壇上發帖求助:住了30多年老房子要動遷了才發現被鄰居偷買了,怎麼辦?

這套位於唐山路415弄的房子是秦佳明母親單位在1986年分配的企管公房,全家戶口都落在這套房裏,後來因爲居住環境遲遲得不到改善,全家人購置了商品房,搬離了這裏。直到去年底聽說動遷的消息,家人去登記時驚呆了——產權人變成了鄰居,房屋何時交易、如何交易,秦佳明全家都被矇在鼓裏。

根據上海市虹口區79、93、103、104、108、109街坊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承租人指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與公有房屋產權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賃關係的個人和單位。本次動遷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價值補償款爲評估價格×80%+價格補貼。

“計戶標準以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公房憑證、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計戶,按戶進行補償。本方案中所指的戶,均指按上述計戶標準認定的戶。同一房屋的共有人分別持證的,按一戶進行補償。”

受訪者提供

秦佳明向鎂編出示了藍本(租用公房憑證),“這種企管公房如果賣的話難道不是應該通知我們居住人優先購買?怎麼會被鄰居買下我們卻不知道?”秦佳明接受鎂編採訪時表示,“全家都無法理解這件事情”。

更令人費解的是,虹口104街坊唐山路415弄內,與秦佳明家情況相同的還有兩戶,也就是說,有三處房屋在承租人並不知情的情況下悄然易主

張貼於唐山路415弄內的動遷安置相關通知 

圖片來源:鎂編 攝

鎂編在走訪唐山路415弄時瞭解到,不少街坊也是最近知道這幾戶房屋被外人買下,儘管很震驚,但對於能否討回公道卻並不看好,“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這裏的房子很複雜,當初的經辦人早就不知去向了”。

房子被多次買賣

由於房子的產權已經歸屬他人,拿着租用公房憑證的秦佳明和父母並未能第一時間獲知動遷的具體時間節點,感覺自己成了動遷安置的“局外人”。

在不瞭解產權人信息、購買時間的情況下,秦佳明多次向動遷組打聽情況,但屢次未果,無奈之下,秦爸爸只得隻身搬回14平方米的老宅,防止錯過更多關鍵信息。與此同時,在網友的建議下,秦佳明聯繫了律師,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隨後秦佳明一家從動遷辦獲知,對方擁有該套房屋的產權,並且也已進行登記;而自己擁有的是“租用公房憑證”

按照上海的特殊住房情況,承租戶在動遷安置時,與產權人同樣享有被安置權利,但秦佳明家“一屋二主”的情況,頓時讓他們不安起來。承租戶並不能自行交易、也從未有相關部門通知他們優先購買這套房屋的使用權,那麼誰能夠繞開實際居住人,完成產權交易?他們曾試圖尋找買下產權的“鄰居”,但一無所獲,於是只得求助於法律途徑,試圖查清真相。

秦佳明告訴鎂編,他們大致瞭解了三次交易的詳細情況,第一次交易爲1997年,交易雙方爲上海市房產房管局和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2010年3月的第二次轉讓,交易方爲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和北外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而次月即發生了第三次轉讓,由北外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給個人。

但鎂編注意到,最後一次交易的雙方,是物業公司與承租人之外的個人,這種交易是否合法有效?目前仍未能確定。

拆遷利益如何歸屬?動遷組:等消息

2020年,北外灘土地“故事”頗多。

一向低調的北外灘,是上海開埠以來現代市政最早發育的老市區之一,與外灘的歷史底蘊一脈相承,更是上海航運的發源地,如今北外灘與陸家嘴珠聯璧合,成爲內環內最後一片靜待城市更新的熱土。

2020年3月31日,中海以底價34.3億元將虹口區HK271-01地塊收入囊中,63155元/平方米的樓面價創造了上海宅地新高。陷入“圍標”風波的虹口區嘉興路街道HK271-01地塊,距離此地僅僅1.2公里,記者步行用了15分鐘。

目前,上海虹口區舊改正在加速前進。元旦前夕,上海迎來了2020年最冷的日子,但位於保定路358號的房屋徵收基地仍舊熱火朝天。

居民絡繹不絕地走進有着數十間臨時辦公室的徵收基地,鎂編向接待辦公室詢問情況,辦事員表示,“確實知道此事,動遷組已經將情況上報,請居民放心,還是會保障他們(秦佳明)的權益。”

但鎂編問起“一屋兩主”是否意味着動遷款被分一杯羹?辦事員表示,現在無法回答,還是要等到上級部門批覆後才知道

秦佳明一家顯然無法默默等待下去,“如果批覆是動遷利益兩家分,那我們怎麼能接受?”

對於目前的調查進展,她也表示無奈,“把房子賣給物業的是一家倒閉單位(系統內調配房屋的單位)的母公司,這家母公司的資料我們無法申請調令,律師去的虹房集團檔案室,檔案室說沒有我們房子的檔案,讓我們再回去找北外灘物業,物業電話中口頭回答律師說‘這套房子他們從來沒管過’,那房子是怎麼賣掉的?”

老房子的歸屬問題似乎一時間難以查清。鎂編向虹房集團瞭解情況時,對方表示,“並不是不讓查,而是這套房屋需要再次確認是否屬於北外灘物業的產業,並不是所有物業都在虹房集團管理範圍內。”

截至發稿時,代表律師仍在與上海儀電集團聯繫,希望瞭解當年房屋交易的更多情況,鎂編將持續關注此事。

記者|包晶晶輯|陳夢 夏志堅 杜恆峯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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