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發現一例河北石家莊輸入的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
疫 情 通 報
1月13日凌晨,海寧市發現一例河北石家莊輸入的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系杭海城際鐵路某標段員工。該人員在日常健康監測採樣檢測中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目前,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
海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佈“海防辦〔2021〕3號”
事關疫情重點地區來(返)海寧人員
海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調整疫情重點地區來(返)海寧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各鎮(街道)、各部門(單位):
爲毫不放鬆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工作,切實防止冬春季及春節期間疫情重點地區來(返)海寧人員可能引起的人員交叉感染,力爭不發生本土新增病例,現就有關重點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對入境集中隔離滿14天及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來(返)海寧人員的“7天居家健康觀察+7天日常健康監測”措施調整爲“7天集中隔離觀察+7天日常健康監測”;仍處於7天居家健康觀察期的人員應立即進行集中隔離。集中隔離人員隔離期滿經核酸檢測陰性方可解除隔離。
(二)各鎮(街道)要按照規範、安全的要求落實集中隔離場所,成立由鎮(街道)、醫療機構、派出所負責人及具體工作人員組成的管理小組,細化隔離管控方案,明確隔離醫學觀察點管理人員職責任務、規範操作流程等內容,做到定點、定人、定責任。
(三)集中隔離期間產生的食宿費用由屬地鎮(街道)承擔。
海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13日
來源:海寧發佈、浙江新聞
編輯:金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