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我是小情,咱們又見面啦

1920年,當時林徽因才16歲,跟隨父親林長民去歐洲是爲了遊歷學習。而後林長民與徐志摩相遇,兩人惺惺相惜。

而徐志摩對好友女兒的才華和美貌,頗爲傾心。雖然徐志摩大林徽因近8歲,彼時他已婚還育有一子,但洶湧的愛意讓他不顧一切的深陷其中。

他爲林徽因寫情詩,爲林徽因離婚,爲了他認爲的“真正的愛”追回國內去見林徽因。直到得知林徽因與梁思成在一起後才戀戀不捨地選擇放棄。

徐志摩無疑是愛過林徽因的,那林徽因愛過徐志摩嗎?

林徽因曾說過:“徐志摩當初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而事實上我不是那樣的人”。

林徽因與梁思成的兒子梁從誡,也回憶說:

母親後來說過,那時,像他這麼一個在舊倫理教育薰陶下長大的姑娘,竟會像有人傳說地那樣去同一個比自己大八、九歲的已婚男子談戀愛,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

甚至還篤定地說:她對徐志摩的友誼十分真摯,但絕不是男女之間可論婚嫁之情。

其實,這些解釋只能說明,林徽因與徐志摩沒有談過戀愛,但二人之間有沒有男女之情,就十分的模棱兩可。

但從1921年,林徽因寫給徐志摩的信——《我不願意成爲拆散你們的根源》中,可以看出,那時的林徽因對徐志摩是有“曖昧”情愫的。

因此,這封信也被後人稱之爲二人之間的“分手信”。

“志摩:我走了,帶着記林徽憶的錦盒,裏面藏着我們的情,我們的誼,已經說出和還沒有說出的話走了。我回國了,倫敦使我痛苦。我知道您一從柏林回來就會打火車站直接來我家的。我怕,怕您那沸騰的熱情,也怕我自己心頭絞痛着的感情,火,會將我們兩人都燒死的。”

單看這份信的第一段,說二人之間的感情只是徐志摩的一廂情願,絕對是說不通的。

林徽因對徐志摩只有友情的話,她自己的心頭怎麼會有絞痛的感情?

而接下來的第二段,更是直接說明了她拒絕了徐志摩的理由:

“原諒我的怯懦,我還是個未成熟的少女,我不敢將自己一下子投進那危險的旋渦,引起親友的誤解和指責,社會的喧囂與誹難,我還不具有抗爭這一切的勇氣和力量。我也還不能過早地失去父親的寵愛和那由學校和藝術帶給我的安寧生活。我降下了帆,拒絕大海的誘惑,逃避那浪濤的拍打…… ”

不得不佩服林徽因的理智。作爲一個情竇初開的16歲少女,本該是爲愛不顧一切的年紀。可她卻成熟的可怕!

首先,她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即:“還不具有抗爭這一切的勇氣和力量”。

毒雞湯教母——咪蒙,有些情感建議說得還是比較準確的。比如這句:

“在一段戀愛關係中,如何去衡量你要付出多少,只需要動用最簡單的邏輯,看看你是否輸得起。”

“輸得起”是一段感情的底線,哪怕這段關係無疾而終,你也不會怨天尤人,更不會要死要活,拿自己的犧牲去綁架另一半。

林徽因顯然也是這麼想的,跟那些真愛至上,拿愛情豪賭人生的女性不同,林徽因沒有把未來押在對方身上,而是選擇握在自己手中。

自己無法掌控的局面,就是“輸不起”的根本原因。

跟徐志摩在一起,必定會讓她喪失父親的寵愛和學校裏的安寧生活,甚至還要揹負親朋的指責和社會的誹難。

而這些,徐志摩能幫她阻擋嗎?畢竟他自己都在“指責”中自身難保了。

林徽因寫完了“理性”,接下來又開始寫“感性”。

先說自己的“不好”:我很脆弱,脆弱得像一支暮夏的柳條,經不住什麼風雨。

接着舉例爲什麼脆弱?

“我忘不了,也受不了那雙眼睛。上次您和幼儀去德國,我、爸爸、西瀅兄在送別你們時,火車啓動的那一瞬間,您和幼儀把頭伸出窗外,在您的面孔旁邊,她張着一雙哀怨、絕望、祈求和嫉意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我顫抖了。那目光直透我心靈的底蘊,那裏藏着我的知曉的祕密,她全看見了。 ”

原配的一個眼神就讓她“顫抖”,何況是外人的非議?

進一步告訴徐志摩,自己內心不夠堅定也不夠強大。言外之意也很明確:

不是名正言順的,又不被世人祝福的感情,她不要!

然後,作爲對比,林徽因又對徐志摩說了許多張幼儀的“好”:

“我真佩服幼儀的鎮定自若,從容裕如的風度,做到這一點不是件易事,我就永遠也做不到。她待我那麼親切,當然不是裝假的,你們走後我哭了一個通宵,多半是爲了她。”

“志摩,我理解您對真正愛情幸福的追求,這原也無可厚非;我但懇求您理解我對幼儀悲苦的理解。她待您委實是好的,您說過這不是真正的愛情,但獲得了這種真切的情分,志摩,您已經大大有福了。”

結合上面幾段內容來看,林徽因沒有一個字在說分手,也沒有一句話在明說不要聯繫。

看似是在婉拒徐志摩的追求,可字字句句,都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告訴徐志摩:

咱倆沒戲了!

林徽因跟林長民回國時,都沒跟徐志摩辭別,可見她態度有多堅決。

不過她在信中也解釋了自己想要逃回故鄉是因爲:

“我不能等您回來後再做這個決定。那樣,也許這個決定永遠也無法做出了。”

按理說,作爲分手信,到這裏就應該結束了,但林徽因不愧是林徽因。

話不說死,事不做絕。

無論哪種人際關係,聰明的人都會給自己留有餘地。

林徽因是聰明的女人,所以在信的結尾她又說:

“走了,可我又真的走了嗎?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裏一切嗎?又真的奉還了您留在我生命裏的一切嗎?”

“我們還會重逢嗎?還會繼續那殘斷的夢嗎? ”

“我說不清。……也許,也許……只是,我不期待,不祈求。”

至此,一封漂亮完整的“分手信”模版誕生了。

總結來說,這份信透露出了三點信息:

1,林徽因對徐志摩有好感,只是倆人還沒有到談戀愛的地步。

2,因客觀因素,兩人不能在一起。

3,以後會怎樣都是未知,但我林徽因對你不期待,不祈求,你徐志摩無論怎麼做都別拿我當噱頭。

溫柔刀,刀刀致命。

真是讓人拍案叫絕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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