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出事故去世的時候,女兒才七歲。一晃十年過去了,跟前夫在一起的情景,時不時在腦子裏閃過。女兒已長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成了一名大一新生。女兒考上了大學我很欣慰,總算是對得起亡夫的在天之靈了。

暑假,女兒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我和老公高興得不行。那天我早早下班回家,準備了一桌子好菜,我們想好好慶祝一番。女兒能考上大學,多虧了他繼父的幫助,也就是我現任老公。六年來,老公對我女兒視如己出,給了她足夠的關愛。這才讓女兒從失去父親的陰影裏走出來,變得開朗樂觀。

就在那天,許久沒見的前公婆,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不知道從哪兒打聽來了我的住處,找上了門。十年過去,老兩口滄桑了很多。是啊,七十多的人了,腿腳不靈便,耳朵有些聾了。交談了幾句,老兩口眼淚婆娑,說他們很後悔十年前對我們娘倆做的事。想起了我以前對他們的好,他們很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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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是一個建築工人,剛結婚的時候公婆家裏條件不好,沒車沒房,我們跟公婆住一起。兩代人住一塊矛盾是多了些,可前夫疼我愛我,給足了我們安全感。結婚第二年我生了女兒,前夫高興得不行。家裏的活我多做,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家互相遷就着,日子過得不富裕但卻很踏實。

女兒出生後,前夫爲了多掙點錢出去給人家開車送貨。開卡車很危險,每次他出車我都是牽腸掛肚。前夫性格樂觀,能喫苦耐勞,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掙來的錢交給我。我是個容易滿足的女人,有老公如此,夫復何求?我們倆卯足了勁兒攢錢,我們想在城裏買房,讓女兒在城裏上學,接受更好的教育。

女兒五歲時,前夫相中了一個剛開盤的小區,學區房,交通便利。當時首付還差幾萬塊,是我父母給墊上的。前夫感激他們,堅持在房本上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就這事,被公婆數落了好幾天,說他們的兒子傻,將來被人賣了都不知道。前夫嘴一咧:被她賣了我也願意。

住上新房不到一年,前夫就在車禍中去世,我們全家人就跟塌了天一樣。辦完了手續,我們獲得了賠償款65萬。我當時的想法是,拿20萬給公婆他們自己存着,他們還跟我一起住。我和前夫感情好,我不能虧待了他爸媽,我會給他們養老送終,把女兒養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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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說好了,公婆也同意。那段時間,我們心裏都不好受。公婆都六十歲了,失去了唯一的兒子,公公一下子身體就不好了,女兒也變得不愛說話。公婆在老房子裏住了幾天,回來就變卦了。他們說要40萬,以後不用我養老。理由是我還年輕,遲早要再嫁人。

那時我想,肯定是大姑姐和小姑子在公婆耳邊說了什麼。既然他們商量好了,我無話可說。心裏挺難過的,一起住了這麼多年,我們雖然時有小矛盾,但早就像一家人一樣了。女兒是他們一手帶大的,難道這份情也能割捨得下?現在聽了女兒們的教唆就要分家,連親孫女也不顧了。

我們找來了村委會的人,在他們和公證處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籤了協議。我一次性給公婆40萬,從此跟他們再無關係。我只知道,他們在兩個女兒家輪着住。這十年來,他們從沒主動給我打過一個電話。每年過年過節,我都讓女兒打電話問候他們。他們過生日,我會給他們買禮物和女兒一起給他們送去。

前夫去世三年後,我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比我大幾歲,妻子幾年前生病去世。我們倆很快走到了一起,因爲都是喪偶,難免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他也有個女兒,比我女兒大五歲,兩個孩子能玩得來,成了好姐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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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再婚的第六年,現任老公對我不錯,跟女兒的關係也很好。我作爲後媽,儘量一碗水端平,好好照顧兩個女兒。老公的女兒已經工作,不用我們操心了。今年我女兒考上了大學,拿到錄取通知書的時候我帶着她來到前夫的墓前,我想她爸在天之靈會很高興的。

讓我沒想到的是,女兒的爺爺奶奶突然出現在我家門口。看到我的那一刻,老兩口兩眼放光,老太太上來抓住我的手說:兒媳,你可不能不管我們啊。看到他們這樣我覺得很可憐,可是我現在已經開始新的生活了,而且當初我也是給了他們錢,做了公證的。實在不能帶着他們一起生活了,我現在的老公和公婆對我都很好,我們纔是一家人呢。

跟他們交談得知,這十年來他們一直在女兒家輪流住。剛開始還挺好的。後來女兒就找各種理由跟他們要錢,我不知道那時公婆手裏有沒有存款,反正我是給了他們40萬。照這種情況看來,老兩口是沒錢了,所以被趕出來了。

給了他們點錢,把他們勸回了老家。我突然覺得很悲哀,有錢的時候倆女兒爭着養,沒錢了就都不管了,這還是自己的親爹親媽呢。我現在是愛莫能助,大家說說,我該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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