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廣州發佈樓市調控新政: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長至3年

來源:南方+

4月2日,廣州市印發了《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着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廣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將於4月3日起正式執行。

供地:

今年比前五年年平均供應量提高22%

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意見》指出,今後,廣州市將嚴格落實住宅用地分類調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根據國家集中供地規劃,今年,廣州將分三次集中出讓全市住宅用地,有序推進落實《廣州市2021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全年計劃供應住宅用地634公頃,佔計劃總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應量提高22%。

在此基礎上,有關部門將完善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在部分區域採用“限房價,競地價”出讓。

同時在土地競拍時讓競買人簽署理性競價承諾書,對非理性競地價、房價的企業聯合約談警示,後續加強監管,這是廣州住建部門首次對土地市場實行競價承諾書制度。

同時,通過統籌增加地塊內配建的租賃住房面積,廣州將加大租賃住房的供應力度,並加強土地供後管理。未來,全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力度將大幅提升,以此嚴厲打擊捂地囤地行爲,有效引導土地市場預期。

樓價:

定價過高項目將暫不核發預售證

在嚴格調控一級市場的基礎上,市區住建部門還將加強對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的引導,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定價過高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不予辦理交易網籤備案。

同時,針對不同購房人羣,廣州將本着精準施策和分類管控原則。對通過享受人才政策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從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滿2年延長至滿3年。

對於人才住房限售政策調整,執行時點延續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完成購房合同網籤的,按原政策執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籤,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意見》要求,各區要進一步嚴格人才資格審覈,開展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堅決打擊各種形式的投機購房行爲。嚴格實施分區精準調控,要求各區從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

監管:

重點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爲監管

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根據《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39號)要求,廣州市針對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貸”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目前,廣州市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貸管理,嚴格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和住房貸款借款人還款能力,嚴防“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小額貸款公司貸後管理的指導意見》(穗金融〔2021〕4號)規定,市相關部門加大規範小額貸款公司貸後管理力度。

爲進一步規範存量住房市場交易秩序,規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行爲,爲交易雙方提供公開、公正、安全的交易環境。廣州市住建部門將繼續保持房地產市場監管高壓態勢,繼續開展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聯合檢查,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無證銷售、虛假房源銷售、虛假宣傳、不按政府備案價銷售、價外加價、捂盤惜售、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套取“經營貸”和“消費貸”支付購房款項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今後,廣州將重點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爲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參與炒房、哄擡房價、發佈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爲,以及各類交易欺詐行爲。對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意見》要求,爲營造健康有序的房地產市場輿論環境,各媒體、各網絡平臺賬號及網絡羣主在發佈信息時,不得背離“房住不炒”定位,對不實傳播房地產政策和市場運行情況、捏造和散佈房價上漲等言論、製造市場恐慌情緒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信息,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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