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博鰲醫療先行區將建立電子處方中心,網售處方藥在海南破局?

記者 | 原禕鳴

4月8日,發改委官網發佈了《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爲《意見》)。《意見》提到了支持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這是對處方藥流通管理體制的重要突破,也是全國首個獨立建設運營的電子處方中心。此舉也被認爲是互聯網處方藥銷售的破局之舉。

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以下簡稱爲“樂城先行區”)將建立的海南電子處方中心(即爲處方藥銷售機構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務的平臺)。海南電子處方中心將會對接互聯網醫院、海南醫療機構處方系統、各類處方藥銷售平臺、醫保信息平臺與支付結算機構、商業類保險機構,實現處方相關信息統一歸集及處方藥購買、信息安全認證、醫保結算等事項“一網通辦”。

《意見》還指出,對於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處方藥,除國家藥品管理法明確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外,全部允許依託電子處方中心進行互聯網銷售,不再另行審批。

4月8日,發改委召開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到,電子處方中心是針對當前放開網售處方藥存在的處方互認、患者隱私保護、醫保結算等多方面難點,將在樂城先行區建立的。其有便於加大藥品市場準入支持的措施,鼓勵已獲得上市許可的創新藥,由具備條件的海南醫療機構按照“隨批隨進”的原則直接使用,打通創新藥進入市場的最後一道門檻。

網售處方藥的歷史“幾經波折”。2013年,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曾分別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互聯網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期限爲一年。

2014年5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網上可以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隨後,由於在落實的過程中出現了第三方平臺與實體藥店主體責任不明、對銷售處方藥和難以保證藥品的質量安全以及監管等問題。2016年8月,互聯網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被叫停。2017年11月和2018年2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分別發佈《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兩份文件均明確: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

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之後,可以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2020年11月,國家藥監局發佈《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有條件放開網絡銷售處方藥:“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處方藥;同時,允許具備網絡銷售處方藥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向公衆展示處方藥信息。”

而新版《藥品管理法》及一系列文件也被解讀爲,在“法無禁止即可爲”的邏輯下,當下監管方對網售處方藥實際上採取了默許的態度。

而此次樂城先行區建立的海南電子處方中心的消息發佈的同時,也提出了監管上的具體要求:

海南電子處方中心及海南省相關部門要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強化對高風險藥品管理,落實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個人隱私保護等相關主體責任。利用區塊鏈、量子信息等技術,實現線上線下聯動監管、藥品流向全程追溯、數據安全存儲。

樂城先行區此舉在業內被視爲是互聯網處方藥銷售的破局之舉。根據米內網數據,2019年中國藥品銷售額近1.8萬億元。艾昆緯數據預測,隨着醫藥分家的推進,醫療機構的處方藥外流規模約爲4000億元-5000億元,其中零售市場規模約3000億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