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臉識別第一案”終審判決:刪除人臉信息外,增判動物園刪除指紋信息

全國“人臉識別第一案”迎來終審判決。

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4月9日下午,杭州中院就郭兵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世界”)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案件依法公開宣判。二審在原判決的基礎上,增判野生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指紋識別信息。

該案被稱爲“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去年11月,杭州市富陽區法院一審宣判,野生動物世界因“收集人臉識別信息,超出了必要原則要求,不具有正當性”賠償郭兵1038元,刪除郭兵面部特徵信息。雙方隨後均提起上訴。

該案原告代理律師、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麻策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終審增加刪除指紋這一類個人信息,這樣的判決能增強普通民衆在網絡時代的自我保護意識。

“但‘人臉識別第一案’不會是終局,這給行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那些不加選擇蜂擁而上的人臉識別產品應當對適用的必要性進行更多的合規考量,並進行個人信息影響評估,真正將隱私保護設計入產品之中。” 麻策說。

二審增判刪除指紋識別信息

該案糾紛緣起於動物園入園流程。

2019年4月27日,郭兵與妻子向野生動物世界購買雙人年卡,並留存相關個人身份信息、拍攝照片及錄入指紋。後野生動物世界向包括郭兵在內的年卡消費者羣發短信,表示將入園方式由指紋識別變更爲人臉識別,要求客戶進行人臉激活,否則將無法正常入園。

因雙方就入園方式、退卡等相關事宜協商未果,郭兵遂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野生動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關內容無效,並以野生動物世界違約且存在欺詐行爲爲由要求賠償年卡卡費、交通費,刪除個人信息等。

2020年11月20日,富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野生動物世界賠償郭兵合同利益損失及交通費共計1038元;刪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內的面部特徵信息;駁回郭兵要求確認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關內容無效等其他訴訟請求。郭兵與野生動物世界均表示不服,分別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訴。2020年12月11日,杭州中院立案受理該案,並於同年12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二審認爲,郭兵在知悉指紋識別店堂告示內容的情況下,權衡後自主作出辦理年卡的決定並提供相關個人信息,指紋識別店堂告示對郭兵與野生動物世界具有約束力,而人臉識別店堂告示並非郭兵與野生動物世界之間的合同條款,對郭兵不發生效力。 

郭兵辦理指紋識別年卡時選擇權並未受到限制或侵害,野生動物世界的行爲亦不構成欺詐,但野生動物世界單方變更入園方式構成違約。現野生動物世界欲利用收集的照片擴大信息處理範圍,超出事前收集目的,表明其存在侵害郭兵面部特徵信息之人格利益的可能與危險,應當刪除郭兵辦卡時提交的照片在內的面部特徵信息。

鑑於野生動物世界停止使用指紋識別閘機,致使原約定的入園服務方式無法實現,故二審在原判決的基礎上增判野生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指紋識別信息。

給行業敲響警鐘

該案原告代理律師麻策表示,人臉識別第一案其實應當定義爲生物識別第一案,一審判決要求被告刪除違法收集的面部識別信息,終審判決擴大要求了增加刪除指紋這一類個人信息,相信這樣的判決能夠增強普通民衆在網絡時代的自我保護意識,值得欣慰。

“但‘人臉識別第一案’不會是終局,這給行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那些不加選擇蜂擁而上的人臉識別產品應當對適用的必要性進行更多的合規考量,並進行個人信息影響評估,真正將隱私保護設計入產品之中。”麻策希望,即將到來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能夠更多關注生物識別這一特殊的個人信息,爲其適用劃定邊界和“沙盒”,從而一方面充分保護個人信息,另一方面也能讓科技及產業能夠正常健康發展。

近年來,人臉識別逐漸成爲信息安全的焦點話題之一。此前在售樓處安裝的人臉識別攝像頭一事也引發爭議,慈溪市檢察院曾於3月4日就寧波杭州灣新區部分售樓處人臉識別系統的案子召開聽證會並達成共識,認爲售樓處涉嫌侵害了不特定多數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今年的“3·15”晚會上,央視曝光了如科勒衛浴、正通汽車4S店、無錫寶馬汽車4S店、港匯恆隆Max Mara專賣店等商戶,在未告知或徵得同意的情況下,通過人臉識別系統偷偷獲取客戶的人臉識別信息,多家商戶對此致歉並整改。

今年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關注到了人臉識別領域,如全國人大代表盧馨在其建議中提到,人臉識別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與不可替換性,一旦泄露即終身泄露。她建議,立即清理整頓非必要的人臉識別,明確規定人臉識別使用範圍。

“區分人臉識別應用的“必要”和“非必要”,關鍵看是否涉及公共安全。”盧馨曾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表示,如今人臉數據常被沒有任何資質的組織或系統獲取甚至強迫使用,可預計因濫用人臉數據而暴露出來的犯罪問題將遠遠超過公共安全的需要。她建議,由公安部門統一承擔人臉識別應用的審批與監管職能,設立相應審批標準及程序,加強資源統籌、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

(作者:張雅婷,實習生郭美婷)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