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消息,3月19日,因屢次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前妻大打出手並恐嚇威脅,香洲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對被告人張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這是全國首例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法院以拒執罪判處刑罰的案件。

2015年1月,小麗和張某結婚,兩人共同養育了一個女兒,小麗辭職在家。婚姻期間雙方時有爭吵,張某偶有打罵。

2019年4月,兩人離婚,但一家三口仍住在一個屋檐下。小麗重新找了份工作,張某時常翻看小麗的手機,甚至限制小麗外出工作,拳腳相加也變得頻繁。小麗不堪忍受,帶着孩子搬走,張某就追到單位,打罵、威脅。幾番往復,小麗向香洲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3年10月13日,香洲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張某對小麗實施毆打、威脅等家庭暴力行爲;禁止張某騷擾、跟蹤、接觸小麗及女兒。

保護令發出後,張某並沒有收斂。2023年11月某天,張某又到小麗單位吵鬧,爲避免衝突,小麗乘坐同事的車離開,張某便駕車追逐,逼停小麗後,從車上拿出一支棒球棍,拉開車門就朝小麗揮去,連打五、六下才停手,同事出聲勸阻,也被打傷。

張某簽收保護令不出一個月,就再次施暴,公安機關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在法院嚴厲訓誡後,張某寫下悔過書。可前腳剛獲自由,張某後腳就又開始威脅、恐嚇,持續向小麗發送刀具照片、農藥物流信息截圖等大量死亡威脅短信。

小麗深感恐懼,只得再次向法院求助。香洲法院隨即對張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考慮到張某漠視司法權威,屢次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確定的禁止事項,香洲法院以涉嫌犯罪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張某於2024年1月被逮捕。

2024年3月19日,香洲法院對張某當庭宣判,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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