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17日消息(記者 張野 通訊員 王雷 陳虹)爲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發生,4月14日至15日,萬寧公安交警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獵鷹5號”行動,兩天共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爲314起。

據瞭解,此次行動的重點是農村地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爲,重點查處酒駕醉駕、無證駕駛、駕駛無號牌摩托車、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駕駛報廢摩托車上道路行駛、未滿16週歲駕駛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駕駛摩托車或電動自行車超員載人等七類交通違法行爲。

行動中,萬寧公安交警對上述交通違法行爲,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對於查處的中小學生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爲,堅持“三個一律”,即一律通知其家長前來處理,責令家長、監護人加強管教;一律通報學校,加大批評、教育、曝光力度;將機動車交給中小學生(未成年人)駕駛的,一律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月14日至15日,萬寧公安交警共出動警力344人次,警車95輛次,設置12個臨時執勤點位,查處交通違法行爲314起。其中不戴安全頭盔143起,無證駕駛3起,貨車違規載人6起,拖拉機違法載人1起,未成年駕駛電動車8起,未懸掛號碼牌1起,其他違法行爲152起,行政拘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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