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罕見連環烏龍!創業板“老司機”翻車,股民痛批:“到底有沒有把投資者放在眼裏?”

A股公司信息披露鬧烏龍不稀奇,但連環烏龍,這就不多見了。製造這場翻車事件的主角還是一家上市9年的創業板公司。

日前,富春股份將預計2020年扣非後盈利3100萬元到4500萬元修正爲虧損998.9萬元。公司給出的解釋竟是財務人員測算失誤。就在這份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中,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處又烏龍了。一邊喊着加強信披管理,一邊差錯不止。股民不禁痛批:“到底有沒有把投資者放在眼裏?”

公告是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資訊,並以此做出投資決策的最重要途徑,尤其跟經營、財務、資本運作相關的內容,務必真實準確審慎。去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明確表示要提升信息披露質量。

三問烏龍事件 

誠然,業績預告只是上市公司財務部門初步覈算得出的結果,而且在未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情況下,不排除存在較大偏差的可能。實際上,一些公司業績變臉,也多爲各類資產減值所致。

然而,富春股份的業績預告向市場釋放出了確定性較強的信號。彼時公司表示:“本次業績預告相關的財務數據未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但公司已就業績預告有關事項與年報審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預溝通,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在本報告期的業績預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投資者不禁要問,雙方是何時做的溝通,溝通過程和具體內容是什麼。事後一句“加強與年審會計師的溝通”,這可能不足以打消投資者的疑慮。

隨着會計師對富春股份財務數據的審計逐步深入,差錯問題理應更早被發現,爲何沒在第一時間做出修正?1月23日披露年度業績預告,4月16日進行修正,難道差錯直至4月才被發現?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有關規定,出現預計公司實際經營業績與已披露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情況存在較大差異這一情形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充分說明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並提請董事會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披義務。

盤面顯示,從業績預告到做出修正,富春股份股價累計下跌了16.41%。期間參照業績預告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其損失又該誰來買單?難道一句道歉,就能開脫富春股份的烏龍之責?

富春股份固然要就本次烏龍事件做出深刻反省,但還欠投資者一個說明。一句“財務人員測算失誤”,恐怕難解投資者心中疑問。

整改不是喊口號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富春股份信披內容不準確的行爲並非首次。

富春股份2月8日公告稱,公司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公司2018年和2019年年度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的問題,以及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出具警示函及責令公開說明措施的決定。

據瞭解,富春股份存在未及時確認投資收益、對業績補償款計提壞賬準備的依據不充分、對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的依據不充分、對上海漁陽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的依據不充分等問題。

彼時,富春股份表態高度重視上述所列問題,公司將加強全體“董監高”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等。

公告

往前追溯,富春股份對公告內容做過多次更正。2018年11月5日,公司發佈《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及獨立意見的更正公告》;2016年12月23日,公司發佈《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的更正公告》;2016年3月2日,公司發佈《2015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補充更正公告》等。

富春股份此次事件並非個案。上市公司一般公告瑕疵、財報鬧烏龍的情況時有發生,單位出錯、數字出錯、名字出錯,不一而足。比如,一鳴食品4月16日發佈的《關於2020年年度報告、摘要及審計報告更正公告》顯示,其將單位“噸”錯寫成了“KG”,將一位前十大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數量234100錯寫成了0等。

信披工作繁雜,其中又屬財報編制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最大,但畢竟涉及到萬千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還需更加嚴謹。“隨着新證券法實施和創業板註冊制落地實施,信息披露核心作用愈加凸顯。上市公司及‘關鍵少數’等信息披露主體應當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紮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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