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原標題:職位待遇虛標 經紀人助理招聘水有多深

舞臺上星光熠熠的偶像,不僅誘惑着有明星夢的人尋求各種出道機會,也讓部分人對幕後的經紀人萌生出好奇,想要成爲其中的一員。而打開當下的招聘網站,大量招聘經紀人助理的信息數不勝數,可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其中不少卻是“掛羊頭賣狗肉”,以招聘經紀人助理爲名,實則是廣撒網式地招聘星探。儘管以上名不副實的職位也將提供有責底薪、簽約藝人後便可拿到數千元提成並進行經紀工作等作爲吸引人們前來應聘的籌碼,但若要真正拿到對方口中的“高待遇”,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套路層出。

名不副實的招聘信息

明明招聘信息顯示的是經紀人助理,結果到了面試現場卻變成了星探,近段時間多位求職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稱,自己在面試的過程中遭遇了“掛羊頭賣狗肉”。

求職者劉女士表示,因對經紀人這份職業有濃厚的興趣,在某招聘平臺上看到大王娛樂招聘經紀人助理的信息,便第一時間提交簡歷,與對方商談面試時間。但在實際面試過程中,卻得知工作內容是自己去挖掘新人與公司簽約,也就是當星探,這與此前顯示的協助經紀人工作完全不一致,“這讓我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根據劉女士提供的信息,北京商報記者在某招聘平臺上搜索到大王娛樂經紀人助理一職的職位描述,崗位職責包括負責與合作平臺對接、協助經紀人與公司內各部門進行有效溝通、協助經紀人開展公司活動通告以及配合公司各部門完成活動和宣傳。若單看以上文字,該職位的工作處處是在協助經紀人。但當北京商報記者也通過招聘平臺與大王娛樂人事進行交談並面試後,正如劉女士的經歷,星探成了該職位的主要工作。

“這份經紀人助理的工作,工作內容偏向於銷售,直白來講就是星探,前期需要去開發挖掘藝人,如果後期能夠挖掘到藝人,並且藝人具有一定知名度了,那可以再去圍繞藝人做一些經紀洽談工作。但是如果藝人沒有出名,就不會有那些後期的工作。”大王娛樂人事工作人員直接說道。

現階段,與劉女士有相同遭遇的求職者不在少數,僅在北京商報記者前往大王娛樂面試的當日,便看到登記表上已有十餘人進行了面試。而據多位求職者透露,不只是大王娛樂,曾在星辰娛樂等其他公司應聘的求職者也有類似的遭遇,有的面試助理,有的是實習生,後來大家面試完一溝通,發現工作內容都是當星探。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認爲,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公司發佈廣告必須真實,經紀公司發佈不真實招聘廣告是存在問題的。

而隨着類似事件頻頻出現,求職者也對招聘平臺是否應有信息審覈責任產生疑惑。對此,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某招聘平臺客服,對方表示,平臺會對公司上報的職位信息進行審覈,審覈的內容主要爲發佈的職位是否在該公司的營業範圍之內以及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如求職者發現職位信息與實際不符,可進行舉報,平臺會在24小時內進行覈實並反饋結果。

拿到“高待遇”不容易

名不副實的招聘信息,令求職者紛紛聲討遭到了欺騙。部分求職者表示,當時也考慮過先當星探,待找到藝人後再進行更多經紀工作,但聽到公司口中介紹的薪資待遇以及績效考覈標準,發現要想拿到“高待遇”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北京商報記者在面試大王娛樂經紀人助理一職時,該公司人事曾表示,與招聘信息中描述的薪資在5000-8000元不同,底薪爲2000元,如果簽約到一個藝人可以得到3250元的提成,且提成沒有上限。

“要注意的是,這一底薪爲有責底薪,即完成了每個月制定的業績量才能拿到,如果這一個月沒有簽約到藝人,就是完全白乾,遲到和沒有全勤也是會扣錢的。”求職者高飛表示,自己只是剛入行,沒有那麼多的資源和渠道發現藝人。雖然對方說可以通過微博、抖音等線上平臺向素人發出邀約,也可以在音樂節等線下場所發掘新人,但這些經紀公司簽約藝人後進行的培訓,需要藝人支付費用,“從人事的表述來看,這很可能是一筆很大的支出,上萬元或者十幾萬元,即使有素人有想嘗試的意願,估計也會被後續的培訓費勸退,這也就意味着‘高待遇’只是個空話”。

值得一提的是,在業內人士看來,即使求職者順利簽約到藝人,但這些經紀公司能否按照先前的約定將經紀工作交由求職者,也要畫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明白音樂娛樂集團創始人王毅表示,專業公司是不會掛着聘用經紀人助理崗位招星探的,只有小公司或者業務不穩定的公司才採用這種招聘方式。星探是類似於銷售的職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進行挖掘,但因爲工作的不固定性,沒有專業的人才應聘,導致相關公司選擇運用話術的轉變吸引求職者。如果星探招聘到的藝人日後有好的發展,往往會由公司進行統一規劃,星探沒有經紀人資格證是沒有權益去管理藝人的,也就是說,素人出名後和星探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套路層出保持理性

不可否認,近年來偶像產業展現出蓬勃的發展動力,再加上選秀節目帶來的熱度,令不少人對明星、偶像以及背後的經紀公司、經紀人、助理產生了好奇,想要成爲其中的一員。與此同時,也有越來越多涵蓋經紀業務的公司。

通過在天眼查搜索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中與經紀相關的公司發現,僅北京市便有超2萬家處於存續(在營、開業、在業)的公司,其中註冊資本在100萬元以內的公司數量達到近7000家,在1000萬元以上的超5000家。而從成立年限來看,一年內成立的公司數量達到2877家,成立年限在1-5年的公司則上萬家。

但在市場快速發展之時,套路層出的招聘亂象也損害着整個行業。

某位曾在以上招聘公司中任職的李女士表示,其實從崗位要求上也能看出點招聘的貓膩。“大多寫的是具有上進心、對娛樂圈有興趣、有溝通能力等,基本均爲偏虛的要求,而專業能力如能否有一定資源和渠道、是否有運營能力等卻並未提及。但經紀人一行實際需要較強的工作能力,不僅要有資源、人脈來爲藝人找到工作項目,也要能對藝人定位和對市場走向有判斷力、規劃發展道路等,否則很難勝任工作。”

此外,從事多年經紀人工作的趙新月表示,當人們對娛樂圈產生好奇,並有意願加入進來成爲一員時,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口頭上的高薪資以及天花亂墜的職業描述所誘惑,且目前經紀領域的招聘還出現過不正規的公司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數額的費用,也令不少求職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一定要謹慎判斷。

北京商報沸點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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