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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軍早年喪父,其爺爺奶奶在世時立有遺囑,將兩人名下房產以及宅基地留給孫子。據小軍的大伯阿磊估算,房超價值400萬元。兩位老人過世後,爲了爭遺產,雙方對簿公堂。究竟孰是孰非,看法官如何理清這樁家務事?(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記者 陳棟

前言:一份《分家析產協議書》

老李是臨高人,一輩子辛苦打拼逐漸攢下一些家底。爲了避免子女們爲了爭財產鬧翻,早在十幾年前,他就與子女簽訂了《分家析產協議書》。據瞭解,老李有五個孩子,老大和老四是兒子,其餘都是女兒,但老四已經過世了。

《分家析產協議書》就圍繞着老李、大兒子阿磊以及四兒子的遺孀阿萍和子女間展開。按照老李的意思,協議中約定將一套三房二廳房改樓分給大兒子阿磊夫婦,臨城鎮某處的三間房子以及幾處地基歸老李夫婦所有,將之前阿磊夫婦居住的房屋分給阿萍和兩個孩子。

老李還在協議中約定,他和老伴百年之後,遺留的一切家產、房產(含宅基地)一概由四兒子的孩子小軍繼承。而對於錢款等財產,按贍養父母情況而定,誰關心、照顧、贍養父母,就由誰享有,由父母另立遺囑爲證等等。

協議簽署後,老李和家人還請求對協議書進行公證。2004年4月26日,臨高縣公證處對老李與阿磊及阿萍簽訂的《分家析產協議書》進行了公證。

如此處理財產,應該算是比較穩妥,但還是出現了波瀾。2014年3月24日,臨高縣公證處以當事人稱原協議書內容與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不符並要求撤銷公證書爲由作出《通知書》,決定撤銷之前的公證書。

開端:老人自書遺囑,並讓子女錄製遺言

公證被撤銷了,年事已高的老李,爲了避免後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議,決定立一份遺囑。幾十年的人情冷暖,老李和老伴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於2015年11月20日將所有的子女叫回家中,並讓他們拍攝立遺囑的過程及錄製他們的遺囑。

遺囑內容如下:兩位立遺囑人爲夫妻關係,經過慎重考慮,立遺囑人現在頭腦清晰,無精神方面疾病或病史,特立以下遺囑:兩位立遺囑人共同擁有財產如下:1、登記於老李名下位於臨高縣臨城鎮一處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二層半建築物建築面積380平方米);2、位於臨高縣臨城鎮某路面積爲17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上述財產,立遺囑人過世後將作出如下安排:將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所有權遺贈給孫子阿軍。

老李當時表示這份遺囑是在他們充分考慮和商議後做出決定的,希望其他子女遵守立遺囑人的共同心願。

發展:大伯將侄子等告上法庭,請求平分遺產

立遺囑不到一個月,老李的老伴就過世了,而老李也在2018年12月15日走到了生命的盡頭。

一份遺囑並沒有打消爭奪財產的硝煙。作爲小軍大伯的阿磊,在老李去世後不久,就將小軍還有老李的二女兒阿麗、三女兒阿婷告上法庭。

阿磊稱,其父親在家中突然死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生前未有遺囑、遺贈,而小軍等人卻將被繼承人生前存在銀行的存款、工資、撫卹金等財產全部取出佔爲己有。此外,阿磊還認爲對於父親的其他房產其也有權繼承。故阿磊請求法院判令,將位於臨城鎮的一處房產,價值約400萬元,還有被繼承人工資和撫卹金由原告和被告平分。

面對阿磊的指控,小軍辯稱道,他是根據爺爺的自書遺囑合法繼承了本案訴爭的土地及房屋,上述遺產不能再以法定繼承方式分配給其他繼承人。

對於爺爺去世後的存款,小軍則表示,在操辦完爺爺奶奶的葬禮後所剩不多。“幾個姑姑作爲外嫁女,經常回孃家關懷老李夫婦,當兩個老人生病的時候,均是由幾個姑姑及我們一家輪流照料、伺候,大伯從未盡過贍養、關懷爺爺奶奶的義務,他無權分配撫卹金”小軍在法庭上說道。

而阿麗和阿萍上庭後表示,她們不放棄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利,但自願贈予侄子小軍,並道出對哥哥阿磊的諸多不滿。

結尾:叔侄對簿公堂,大伯平分遺產訴求被駁回

臨高縣人民法院認爲,涉案的土地使用權是老李夫婦的共同財產,兩人過世後,上述財產應由其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但是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以及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之規定,小軍的父親是老李夫婦的法定繼承人,小軍有權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老李夫婦的遺產。

而針對老李夫婦自書一份遺囑,並錄製視頻音頻資料,將他們上述的共同財產遺贈給小軍,老李夫婦所立的遺囑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是其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該遺囑合法有效。小軍有權繼承老李夫婦上述的共同財產。

此外,老李過世後,遺留存款6081.75元及工資17000元,共計財產爲23081.75元,且有關部門因老李死亡而發放的撫卹金238062元。撫卹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可以參照《繼承法》規定的遺產繼承順序和份額來進行分配。又因老李的小女兒在本案審理當中,出具聲明自願放棄對被繼承人一切遺產的繼承。故阿磊、阿麗、阿婷以及小軍對上述財產各按四分之一份額進行分配。

據此,臨高法院判令被告小軍及其兩個姑姑支付阿磊繼承人老李遺留的財產5770.44元、撫卹金59515.5元,共計65285.94元;駁回了阿磊的其他訴訟請求。南海網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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