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增1例本土確診!一男子隱瞞接觸史致近400人需隔離,司法機關:刑拘!追訴!

廣東新增1例本土確診病例,佛山報告

據健康廣東,6月17日0-24時,廣東全省新增1例本土確診病例,佛山報告。

廣東全省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8例,廣州報告2例,均來自日本;深圳報告4例,2例來自南非,其餘2例分別來自剛果金和印度尼西亞;佛山報告2例,分別來自加納和柬埔寨。新增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4例,廣州報告1例,來自澳大利亞;深圳報告1例,來自南非;佛山報告2例,均來自柬埔寨。新增出院11例。

截至6月17日24時,全省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2666例(境外輸入1109例)。目前在院216例。

男子隱瞞接觸史致近400人需隔離

司法機關:刑拘!追訴!

據廣東檢察:犯罪嫌疑人祝某某,男,55歲,在廣州市番禺區經營農莊。5月25日,祝某某前往荔灣區白鶴洞街某小區探望父母。5月28日,祝某某出現感冒症狀,自行服藥處理。5月29日,白鶴洞街被確定爲中風險地區。5月30日,祝某某父母被確診。6月2日、4日,祝某某兩次前往醫院就診,均未如實填報和告知醫生近14天內的旅居史,隱瞞曾與確診病例接觸以及到過疫情高發區的事實。6月7日,祝某某被確診。其活動軌跡已涉及醫院、便利店、雜貨店、水果店、球場等公共場所,導致密切接觸者167人、次密切接觸者225人需隔離觀察、居家隔離。6月8日,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對祝某某立案偵查,並對其刑事拘留。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追訴。

廣州荔灣區芳村片區

調整分級分類防控措施

6月17日下午,廣州市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2021年總第87場)舉行。有關部門發佈了關於荔灣區芳村片區調整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的通告。

全文如下▼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荔灣區芳村片區調整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1號)

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20號通告,爲進一步精準科學實施疫情防控,結合防控工作進展,現就荔灣區芳村片區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調整分級分類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荔灣區芳村片區的海龍街、茶滘街、花地街、石圍塘街、衝口街、東漖街、東沙街(除新爵村外)、中南街(除海南經濟聯社六、七、八經濟社外)、白鶴洞街(除鶴園小區、觀鶴小區、廣鋼新城金茂府第2棟、中海花灣D區第4棟、保利海德公館第5棟外)自即日起落實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嚴格人員管理。芳村片區現有人員不離開本片區,外來人員不進入。社區出入口實行24小時值守,本社區居民憑證出入,嚴格落實測溫、查證、掃碼等防控措施。

二、嚴格公共場所管控。區域內文體娛樂等公共場所、密閉經營場所(影劇院、KTV、酒吧等)繼續暫停開放,禁止各類人羣聚集活動。白鶴洞街的公共交通工具、理髮洗浴場所、農貿(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等室內重點場所暫停營業,其他區域的上述室內重點場所嚴格落實測溫、掃碼、限流等管控措施。禁止堂食。

三、加強交通管控。芳村片區內除物資運輸、應急搶險和防疫車輛及其工作人員外,嚴禁其他車輛、人員進出。

四、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每日通過健康碼申報健康狀況,如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及時報告社區並前往就近發熱門診就醫。外出活動請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不串門,不聚集。

以上管理措施執行7日後,經評估再適時調整。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1年6月17日

16日廣州新增4例境內確診病例

爲鶴園小區居住人員

6月17日上午,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廣州市衛健委副主任陳斌介紹,6月16日0時至24時,全市新增4例境內確診病例,無新增無症狀感染者。昨日新增的4例確診病例均爲荔灣區鶴園小區居住人員,6月7日已作爲封閉管理區病例的密接者納入隔離酒店集中隔離,開展醫學觀察。新增病例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納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5月21日至6月16日24時,本輪疫情廣州全市累計報告151例境內感染者;其中確診病例144例,無症狀感染者7例。本輪疫情的所有感染者均在市八醫院接受治療。

未解封區域達到解封條件後

將按相關程序有序實施解封

目前,廣州有序解封了部分封閉封控區域。6月17日上午的廣州市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陳斌提醒市民,疫情沒有完全過去,切忌放鬆警惕、盲目樂觀。請務必繼續做到“六要”:要戴口罩、要保持社交距離、要做好個人防護、要檢測核酸、要測體溫、要接種疫苗。同時,積極配合做好公共場所測體溫、亮碼通行等防控要求。

“待解封區域的市民朋友,請繼續保持耐心,認真落實現行各類防控指引,積極配合所在社區、居委的健康監測工作,主動接受體溫檢查、核酸檢測、環境採樣等防控措施。待所在區域達到解封條件後,按照相關程序有序實施解封。”陳斌說。

對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實行有序解封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社區(村),經評估並按程序報批後,由原決定機關決定解除封閉、封控管理措施:

一、管控區域內,自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後,連續14天且經過三輪以上全員核酸篩查無新發感染者,解封前24小時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爲陰性。

二、所有密切接觸者已得到有效管控。

三、管控區域內涉及重點場所的“黃碼”人員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爲陰性。

四、環境核酸檢測結果均爲陰性。

解封后繼續落實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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