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充分發揮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作用,哈爾濱市安委辦對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和不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的運輸企業持續進行曝光,讓廣大駕駛人引以爲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確保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事故車輛

2021年1月2日18時07分,傅某駕駛經檢驗制動系行車制動不合格、超過覈定載質量3%的黑AAJ18*號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黑M3L2*號廣科牌重型自卸半掛車)沿松北區世茂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豐源街交口處時,違反交通信號通行,恰遇張某駕駛黑AZ813*號寶駿牌小型普通客車沿豐源街由北向南行駛至此,致兩車相撞,黑AZ813*號小型客車被撞後失控,又撞到張某南停放在路上的黑AG62H*號大衆牌小型轎車,致三車受損,黑AZ813*號寶駿牌小型普通客車乘車人宋某超當場死亡,李某瑞經搶救無效後死亡,駕駛人張某及乘車人姜某玲受傷。

經交警部門調查,傅某駕駛黑AAJ18*號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黑M3L2*號廣科牌重型自卸半掛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至事故地點,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其還存在經檢驗制動系行車制動不合格、超過覈定載質量3%的違法行爲,而張某、張某南無違法行爲。此事故由傅某負全部責任,張某、張某南不負事故責任。

受損車輛

傅某駕駛牽引貨車在道路上行駛前,未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未對車輛裝載貨物超載的違法行爲進行糾正,並且在道路上行駛時,存在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行爲。這反映出駕駛人法律意識淡薄,不能充分遵守交通法規,駕駛車輛時,存在僥倖、麻痹大意心理,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據調查,黑AAJ18*號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掛靠在哈爾濱市嘉駿運輸有限公司名下,公司及車輛實際所有人對車輛安全狀況和運輸活動的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流於形式,未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哈市交警部門針對此次事故中運輸企業存在的種種問題,對其企業法人代表及實際管理人員進行約談,通報事故情況,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來源: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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