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罰7170萬!招商銀行頻遭監管處罰 去年連續三季投訴量列股份行首位丨銀行:

招商銀行近期多次被銀保監部門處罰。今年6月有兩家分行被罰,合計罰款72萬元,5月該行被重罰7170萬元,涉及違規事項高達27項。今年該行還有一分行副行長任職申請被否。該行投訴量也較高,去年連續三個季度投訴量居股份制行首位

《投資時報》研究員田文會

光亮與暗淡,有時候會存在於一體兩面。在資本市場受青睞的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招商銀行,600036.SH,03968.HK)近期多次遭銀保監部門處罰。

銀保監會網站信息顯示,今年6月,招商銀行兩家分行分別被當地銀保監局處罰,合計罰款72萬元。今年5月,招商銀行剛剛被銀保監會罰款7170萬元,違法違規事實(案由)高達27項,其中涉及理財業務的不下14項。

除了多次被銀保監部門處罰,招商銀行的投訴量也較高。

據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通報,去年第二、三、四季度,招商銀行投訴量皆居股份制商業銀行首位。其中,信用卡業務投訴量連續三個季度居股份制商業銀行首位,理財類業務投訴量連續三個季度居股份制商業銀行前三。

《投資時報》就上述遭銀保監處罰、消費投訴等問題向招商銀行發送了溝通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頻遭銀保監部門處罰

今年以來,招商銀行多次被銀保監部門處罰。

據銀保監會網站信息,今年6月份,銀保監部門已對招商銀行兩家分行作出處罰。

6月18日,銀保監會網站公告,青島銀保監局於6月8日對招商銀行青島分行作出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向借款人轉嫁押品評估費。

該處罰決定作出的前一天,6月7日,北京銀保監局對招商銀行北京分行作出責令改正並予以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而就在今年5月份,銀保監會已對招商銀行作出高額處罰。

5月21日,銀保監會公告顯示,針對招商銀行並表管理不到位並通過關聯非銀機構的內部交易違規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爲,依法予以罰款7170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從銀保監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銀保監罰決字〔2021〕16號)可以看到,今年5月17日,銀保監會對招商銀行作出罰款717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包括27項,涉及的業務包括理財業務、同業投資、信貸資產轉讓、票據轉貼現、債券相關業務等。

其中涉及理財業務的不下14項。具體來看,涉及投資者的有: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理財產品未執行合格投資者標準;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銷售投資高風險資產或權益性資產的理財產品。

涉及投向的有:貸款、理財或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理財資金違規提供棚改項目資本金融資,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並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理財資金認購商業銀行增發的股票;違規爲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提供搭橋融資,並用理財產品投資本行主承債券以承接表內類信貸資產。

涉及合作機構的有:未按要求向監管機構報告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被監管否決後仍未及時停辦業務。

其他還包括:爲同業投資提供第三方信用擔保、爲非保本理財產品出具保本承諾,部分未按規定計提風險加權資產;理財產品之間風險隔離不到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認定不準確,實際餘額超監管標準;理財資金池化運作;利用理財產品準備金調節收益;並表管理不到位,通過關聯非銀機構的內部交易,違規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

據公開報道,招商銀行回應表示,相關事項源於2018年銀保監會開展的現場檢查。招商銀行相關負責人稱,該行高度重視監管意見,自2018年以來,已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逐項落實整改要求,做到“壓實責任、立查立改、舉一反三”。該行將繼續堅持從嚴治行、合規經營,建設更完善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上述違規事項中有一項爲:未按要求向監管機構報告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被監管否決後仍未及時停辦業務。《投資時報》詢問該項是否指招商銀行與錢端的合作。不過,招商銀行未予回應。

此前相關報道顯示,銀保監會消保局2019年末回覆投資者時稱,招商銀行未就與廣東錢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合作業務情況向原銀監會或原深圳銀監局提交業務申請或備案,在整改期間實質違規擴大了業務範圍。

不過據報道中銀保監會消保局的回覆,該業務的名稱是互聯網融資見證。

招商銀行財報顯示,該行近兩年理財產品規模增速加快。2018年末—2020年末,該行理財產品餘額(不含結構性存款)分別爲1.96萬億元、2.19萬億元、2.45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60%、11.73%、11.87%。

《投資時報》研究員還注意到,今年招商銀行一個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申請被否,或與此前銀保監部門的處罰有關。

今年3月,銀保監會鄂爾多斯監管分局批覆不予覈准劉向東招商銀行鄂爾多斯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經審覈,劉向東存在《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八十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

《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18修正)》第八十條第三款爲: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不符合本辦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條件,不得擔任中資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三)對曾任職機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或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情節嚴重的。

而銀保監會網站信息顯示,2021年2月18日,內蒙古銀保監局對劉向東作出“警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招商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印章管理不規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違規事項直接責任人。

對於上述兩位“劉向東”是否爲同一人,招商銀行未給予回應。

青島銀保監局近日對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的處罰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網站

投訴量持續高企

除了被監管部門處罰,招商銀行的消費投訴也較多。

銀保監會網站信息顯示,5月31日,山東銀保監局通報2021年第一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招商銀行的投訴量位列其轄內股份制商業銀行第三名。

而在此前,銀保監會網站於今年4月15日公佈了《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關於2020年第四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

據該通報,2020年第四季度,招商銀行的投訴量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首位,高達5455件,環比減少16.1%,佔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17.1%。平均每千營業網點投訴量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第三位,達2992.3件/千營業網點。

同時,該行當季信用卡業務投訴量也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首位,高達4688件,環比減少16.3%,佔其投訴總量的85.9%;個人貸款業務投訴量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第三,爲295件,環比減少22.2%,佔其投訴總量的5.4%;理財類業務投訴量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第二位,達117件,環比減少23.0%,佔其投訴總量的2.1%。

銀保監會網站信息顯示,2020年第三季度,招商銀投訴量亦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首位,達6500件,環比增長23.8%,佔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17.3%。其中,信用卡業務投訴量、個人貸款業務投訴量、理財類業務投訴量分列股份制商業銀行首位、第二位、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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