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寧旦 文/圖

□ 通訊員 黃敏

羅某甲的房屋在羅某乙的農田旁邊,多年來,羅某甲持續向羅某乙的農田丟棄生活垃圾。爲此,羅某乙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羅某甲清理羅某乙責任田裏的全部生活垃圾。在此後的執行過程中,羅某甲數次提出已將垃圾清理完畢,履行了判決內容,但羅某乙總能指出有垃圾的位置,雙方爲此陷入了拉鋸戰,矛盾進一步激化,甚至到了要動手的地步。

正當雙方爭執不下之際,執行法官下到地裏,將羅某乙認爲還有垃圾的地方挖開,親自動手把裏面的垃圾清理出來。這個舉動瞬間打動了羅某甲:“法官都幫我清垃圾,我服了,你說清哪裏我就清哪裏。”最終,在執行法官的監督下,羅某甲清理完了涉案土地上申請人指出有垃圾的地方,案件執行完畢。

圖爲一宗執行案件中,周文俊親自下地挖垃圾。

這位下地清垃圾的法官,就是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審判員、一級法官周文俊。2006年參加工作以來,周文俊始終用實際行動詮釋着政法幹警“忠誠、爲民、擔當、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在民商事審判及執行工作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績,先後榮立個人三等功、個人二等功。

選擇一份責任

周文俊2006年進入法院工作,從書記員到助理審判員再到審判員,一步一個腳印,他付出的不只是時間與努力,用周文俊的話說:“選擇法官這個職業,就是選擇了一份責任。”

2020年7月,清城法院成功執結45件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爲45名農民工追回欠薪1454647.33元,從立案執行到執行款到賬,僅用時18天。

2012年11月,清遠某房地產公司與陳某輝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陳某輝作爲工程承包人承建該公司旗下某樓盤5至7座及連體地下室工程。2014年初,龔某華等45人受陳某輝僱請在涉案工程工地工作。工程完工後,陳某輝未能按時發放工人工資。

爲了討回工資,龔某華等45名工人將陳某輝和清遠某房地產公司告上法庭,清城法院依法判決陳某輝支付原告龔某華等45名工人工資共計1454647.33元,被告清遠某房地產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被告陳某輝和清遠某房地產公司一直沒有履行判決義務,爲此,45名工人向清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由於該系列案涉及45名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執行立案後,周文俊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陳某輝、清遠某房地產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調查過程中,周文俊得知被執行人曾因該系列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支付了工資欠款413260元到東城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代爲保管,便當即前往溝通協商。經過一番交流後,該款項如數轉到了法院賬戶上。

爲了保證執行進度和保障工人的權益,周文俊再次聯繫被執行人清遠某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對其釋法明理並告知其逃避執行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在情理的感化和法理的威懾下,清遠某房地產公司同意主動履行義務,將餘下欠款劃到法院賬戶。至此,45名農民工全部拿到被欠工資。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量的債務糾紛湧入法院,執行工作壓力陡增。面對嚴峻疫情和繁重工作的雙重壓力,周文俊毫不畏懼、迎難而上,2020年共辦結執行案件2478件,爲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經濟秩序恢復作出了積極貢獻。

體現法律威嚴

日常工作中,周文俊認真細緻、孜孜以求,處處透着這位“80後”法官與年齡不符的“狠勁”。庭審中,他思維嚴謹、直擊要害,力求最大程度還原案件事實,確保事實認定準確;裁判時,他邏輯清晰、鞭辟入裏,認真分析案件的法律關係,查閱法律條文及相關案例,主動與團隊其他法官交流分析,確保法律適用正確……

在某樓盤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涉案金額巨大,本訴及反訴的訴訟標的金額合計逾1.5億元,案情十分複雜,不僅需要對工程造價進行評估,還需要對工程質量進行鑑定。

爲了查清事實,周文俊不顧炎炎烈日,不顧狂風暴雨,數十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及鑑定機構工作人員勘查現場、覈對工程量。原本矛盾隔閡深刻的雙方當事人,在他的組織協調及耐心勸說下,回到工地現場,認真核對工程量數據,查找問題並積極處理,爲這起糾紛的最終解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最終公正公平地圓滿審結該案,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周文俊深知法官職業特殊性,因此對待每一個案件,都下狠功夫鑽研,在案結事了之餘多考慮羣衆和社會因素,努力把每個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經過周文俊辦理的審判案件均沒有產生過矛盾激化及上訪纏訴現象。

維護公平正義

無論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周文俊都秉持“要幹就幹到最好”的樸實信念,以極大的責任心盡力辦好每一個案件。

2018年4月,根據法院黨組的工作安排,周文俊投身到執行工作中。對於常年戰鬥在審判一線的他來說,加班早已成爲家常便飯。但是,基本解決“執行難”大會戰期間,龐大的工作量以及加班的強度是他所沒有預料到的,然而他憑着骨子裏的執着勁兒,咬牙適應了執行法官這個新角色。

儘管執行工作與審判工作存在較大差異,但周文俊始終用他獨特的耐心與恆心促使執行案件迎來一次次“柳暗花明”。在審判工作中,法官往往擁有足夠的時間查閱案卷、分析案情,庭審中再細心詢問、歸納焦點。但執行過程中則存在太多不確定因素。執行現場及執行聽證中需要執行法官見機行事,對法官的綜合素質要求極高。

疫情期間,周文俊受理了一件涉及生產醫療防護物資企業的執行案件,考慮到該企業對於抗擊疫情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他當機立斷,爲該企業開設“綠色通道”,迅速爲其追回欠款近17萬元,保障該企業資金到位順利復產。

面對成績和榮譽,周文俊沒有一絲自滿。“只要走進法院,穿上法袍,就得把穩‘天平’,維護好法律的公平正義。”他微笑着說道。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默默堅守着自己的法律信仰和初心使命,生動詮釋了“80後”新時代人民法官和敬業奉獻模範的內涵。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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