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規來了,你的銀行現金管理產品可能不再那麼“香”了!

來源:理財週刊

你的銀行現金管理產品可能不再那麼“香”了。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了一份《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準備對此類產品在監管上進行收緊。

現金管理產品的“前世今生”

與我們熟悉的餘額寶等貨幣基金類似,現金管理產品也注重“活期”功能,並且風險較低,這也是其名字的由來。

不過,這類產品主要由銀行和理財子公司發行和銷售,只能在如手機銀行APP等銀行自身的平臺看到,而不是由基金公司提供產品,再在互聯網平臺上銷售。

現金管理產品興起於2018年7月以後,主要是當時監管機構發佈了關於貨幣基金的“快贖新規”,要求同一位投資者在同一只貨幣基金當天最多隻可贖回1萬元。這項規定讓各類“寶寶類”產品失去了原先的大部分賣點,逐漸在投資者中“失寵”,收益也逐年降低。

與此同時,銀行理財產品正在進行淨值化的轉型。現金管理產品的“身份”似乎處於淨值型理財產品和貨幣基金之間,從產品投資範圍等屬性上來看,由於投向貨幣市場工具,其實和貨幣基金沒有太大的差別,但在監管上則並沒有受到如此嚴苛的要求。

這件事的結果就是現金管理產品此後大受投資者的青睞。到2020年初,也就是監管的徵求意見稿發佈之時,這種產品已經風靡了一年多,規模接近4.5萬億元,到現在正式通知出臺,據報道此類產品的規模已達到7萬億元。從2020年初至今,貨幣基金的規模從7.5萬億元增至9.6萬億元,增速已明顯低於現金管理類產品。

嚴監管的意義何在?

當前,此類產品仍然在售。業內人士指出,《通知》出臺後由於設立了一定的過渡期,因而此類產品並不會在短期內快速轉型。

相比於天弘餘額寶基金2%左右的7日年化收益率,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普遍高於3%,如平安銀行的天天成長A爲3.14%,交銀理財的穩享現金添利爲3.16%,浦發銀行的天添盈增利1號爲3.05%,等等。

所有現金管理產品的“快贖”額度都遠超1萬元,T+0贖回的額度少則5萬~10萬元,多則幾百萬元,少數產品還設置了當日購買、當日起息的購買條件,可以說是業內的“神仙”產品。

不過,過度對投資者有利的產品也同時意味着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等。銀保監會指出:《通知》是落實資管新規及其補充通知、理財新規和《理財子公司辦法》的具體舉措,有利於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監管標準,防範不公平競爭和監管套利;有利於增強現金管理類產品業務經營的合規性和穩健性,防止不規範產品無序增長和風險累積,推動銀行存量理財業務規範整改和理財公司“潔淨起步”;有利於明確長期制度安排,穩定市場預期,消除不確定性,促進相關業務和金融市場平穩運行。

監管標準看齊貨幣基金

此次《通知》針對現金管理類產品,在投資範圍、集中度、資產久期、贖回規模、估值覈算方法等方面均進行了約束。

例如,投資組合方面,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槓桿水平不得超過120%,發生鉅額贖回等情形除外。在投資範圍方面,要求現金類理財產品不得投資於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以定期存款利率爲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以及信用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金融工具。此外,爲加強久期管理,《通知》限制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120天,平均剩餘存續期限不得超過240天。

而當前現金管理類產品之所以能夠實現高收益,主要是因爲投資了相對久期較長或是風險相對較高的債券。因而,業內人士評估,在《通知》實施以後,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產品的收益性。

此外,針對個人投資者而言,產品的申購、贖回、起息日等方面也較爲受到關注,而根據此次《通知》的要求,整改後這一系列操作都將向貨幣基金看齊。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同一產品當日贖回金額不高於1萬元。準確地說,投資者在提交現金管理類產品贖回申請當日取得贖回金額的額度,對單個投資者在單個銷售渠道持有的單隻產品單個自然日的贖回金額設定不高於1萬元的上限。

第二,“當日購買、當日起息”不再合規。當日認購的現金管理類產品份額應當自下一個交易日起享有該產品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現金管理類產品份額自下一個交易日起不享有該產品的分配權益,銀保監會認定的特殊現金管理類產品品種除外。

最後,以上規定的過渡期爲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底。過渡期內,新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應當符合本通知規定;對於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存量產品,商業銀行、理財公司應當按照《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和本通知相關要求實施整改。過渡期結束之後,商業銀行、理財公司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現金管理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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