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在打車中途突然無故推搡網約車司機,司機爲避免衝突下車避開,男子竟自說自話將車開走。近日,由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顧某危險駕駛一案宣判,被告人顧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圖說:顧某自行開車的監控錄像畫面。閔行檢察院供圖

今年3月10日凌晨,滴滴司機陳師傅接到一個訂單。剛到約定地點,一個看上去有些醉意的男子搖搖晃晃地上了車。陳師傅一時也沒有在意,便按照訂單約定,往指示下車點開去。

陳師傅剛開了一段時間,突然感覺那個醉酒乘客在後面推自己。由於害怕繼續行駛會帶來危險,陳師傅便將車子停在了路邊。陳師傅下車後發現車上男子也跟着下了車,一邊說些醉話,一邊走到自己身邊想要推自己。

爲避免起衝突,陳師傅朝北趕緊跑了50米左右,見後面男子沒有追上來,陳師傅停了下來,開始觀察後面男子的情況。只見男子又搖搖晃晃地走回了車裏,緊接着車子突然發動,向南開去。陳師傅心裏一慌,急忙撥打了報警電話。

通過汽車上的定位軟件,警察順利找到了車子,發現醉酒男子仍然坐在汽車的駕駛座位上,車子還在發動狀態。警察控制住該乘客並將車輛熄火後,對乘客進行吹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屬酒駕。

男子顧某到案後供述,當天晚上聚餐時喝了白酒。顧某在將網約車司機趕下車後,“開了網約車司機的車準備回公司,我一直開到了公司旁邊。”

閔行檢察院認爲,被告人顧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訊員 楊瑩瑩 新民晚報記者 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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