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商業詆譭不正當競爭 TCL終審被判賠償海信200萬

來源:國際金融報

國內兩大主流電視品牌海信和TCL之間的商業詆譭訴訟,經過近兩年的拉鋸,終於判了。

近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下稱“TCL惠州”)賠償海信視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TCL惠州在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在其官方微博置頂位置連續15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不過,截至8月初,海信視像依然沒有收到賠償,TCL也沒有在官方微博刊登聲明。近日,海信方面相關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海信已經於8月2日,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申請。

針對此次訴訟終審判決結果,TCL方面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本案二審改判結果是以一種自由裁量取代另一種自由裁量,存在錯誤且明顯不公。另外,二審審理過程中存在諸多不正常現象,我司將向有關部門提交違規線索進行檢舉,同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TCL將申請再審

海信視像訴TCL商業詆譭糾紛案源於2019年,起因是一條短視頻。

去年11月,青島市中院一審判決顯示:TCL在其運營的“TCL電視”官方微博、官方抖音賬號發佈惡意貶低海信激光電視的短視頻內容,具備主觀侵權故意,損害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一審判決TCL構成商業詆譭,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

一審判決後,海信視像與TCL惠州公司均不服判決,雙雙向山東省高院提起上訴。海信視像上訴請求中包括,公司爲制止侵權行爲支付了較大的維權費用,一審判決50萬元賠償過低。

近日,山東省高院針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山東省高院在終審判決書中表示:TCL發佈的被訴侵權視頻,對海信激光電視進行評論時使用了“見光S啊”“激光電視深夜裏的噪音”“SJB啊,買這麼奇怪的電視”等內容,而對TCL某型號的大屏電視則使用了“夠大夠氣派”“滿分100分”等內容。

法院認爲,TCL惠州公司對海信激光電視產品進行評論時理應盡到更加審慎的注意義務,但其發佈的被訴侵權視頻內容通過對比、誇大、貶損等方式對海信激光電視產品進行了引人誤解的描述,明顯超出了對產品進行正常評論和介紹的合理限度,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意願和購買決定。

關於賠償金額,山東省高院在判決中表示,考慮到海信激光電視在國內激光電視市場佔據較高份額,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TCL惠州公司的被訴侵權行爲對海信公司的商業信譽及商品聲譽均造成了實際損害;TCL惠州公司作爲海信公司的直接競爭對手,經營規模較大,在國內電視產品市場中亦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故其發佈的被訴侵權視頻在相關公衆中產生的影響力亦相應較大;TCL惠州公司在被訴侵權視頻中假借消費者名義對海信激光電視進行商業詆譭,主觀惡意明顯,侵權情節嚴重等因素,一審法院確定TCL惠州公司賠償海信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明顯過低,依法調整爲200萬元。

8月3日,TCL方面相關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本案二審改判結果是以一種自由裁量取代另一種自由裁量,存在錯誤且明顯不公。另外,二審審理過程中存在諸多不正常現象,我司將向有關部門提交違規線索進行檢舉,同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顯示技術與市場份額之爭

此次國內兩大主流電視品牌的商業詆譭訴訟案件,讓大衆將注意力再次聚焦到兩家公司在電視顯示技術之爭上。

在當下的電視顯示技術流派之爭中,海信一直是激光電視最大的推廣者。家電行業分析師劉步塵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內彩電企業中,TCL主推量子點電視,創維主推OLED電視,海信則是主推激光電視。這次官司背後也說明了主流彩電企業在顯示技術方面不同路線的競爭,海信和TCL兩家公司這麼激烈地打官司,主要有兩個背景,一方面是技術路線不一樣,各說各的好和對方的不好,另一方面是電視行業發展到現在,各家企業都有困難,企業在焦慮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一些口水戰。

奧維雲網近期發佈的2021年半年度彩電市場發展總結顯示,2021年上半年,中國彩電市場累計銷量1781萬臺,同比下降14.7%。彩電零售均價漲幅一度接近50%,直接導致市場銷量自3月起,連續4個月出現11%-34%的大幅度下滑,6月得益於產品結構調整,使得銷額規模同比迴歸正增長,市場切換增長風格。

奧維雲網稱,上游衝擊、企業經營困難、消費需求減少是影響上半年彩電行業發展的前三大因素。芯片與面板供應緊缺供價持續上漲、市場零售價調整過快過大、企業應對內外環境迅速變化的反應速度不及時、應對手段有限、長年價格戰的後遺症、電視用戶粘性下降、產品創新陷入瓶頸同質化嚴重、渠道被政策強約束且流量碎片化等是重要的影響因子。

在競爭越發激烈的情況下,企業之間的碰撞越發頻繁。公開報道顯示,TCL高管曾在產品發佈會上“抨擊”激光電視在畫面和亮度上有瑕疵,OLED電視在大尺寸和超高清分辨率上難以與成本達到有效平衡,直言TCL不要“以犧牲畫質把成本做低的技術”和“屏幕做不大的技術”。海信員工也曾發文指責TCL編造友商和競品虛假內容發佈出來詆譭。

專家:企業競爭應理性

在家電行業中,互爲競爭對手的企業發生商業詆譭訴訟並不少見。

今年6月3日,蘇泊爾訴康巴赫商業詆譭案的終審結果正式出爐。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定康巴赫商業詆譭成立,須公開道歉並賠償300萬元。7月23日深夜,康巴赫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因誤導公衆對蘇泊爾公司產品品質產生誤解,造成蘇泊爾公司商譽貶損,對蘇泊爾公司表示道歉。

此次海信和TCL的訴訟備受關注的一點在於,企業是在短視頻上發佈有關商業詆譭的內容,也因此被行業稱爲“家電企業利用短視頻商業詆譭第一案”。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向記者表示,單就形式而言,商業詆譭案件比較多的形式是通過寫文章、發公衆號或者在官網上做一些虛假的或詆譭性的,或者是企業員工在朋友圈中發表一些對競品的不實描述,但短視頻的形式在目前現有的案例中還比較少。

夏海龍強調,判斷是否構成商業詆譭,有一個相對獨立的判斷標準,最核心的是所發表的言論、觀點、對比等,一定要是客觀的、真實的,不能有任何的主觀歪曲事實,或者詆譭貶低對方商譽、產品聲譽的主觀目的;在內容上必須要客觀真實,要尊重事實,不能斷章取義,不能單純地下結論,不能下任何主觀臆斷的結論。

劉步塵認爲,這次官司打下來,對家電行業的競爭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企業之間的競爭要理性,要有序,不要互相詆譭、互相攻擊。這次訴訟也爲別的家電企業敲響了一個警鐘,評價對手時,一定要用理性的詞彙,不要用帶有情感色彩的詞彙,從這一點來說有利於整個行業的規範競爭。

(實習生路亞楠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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