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包括規範設置交付樣板間、規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推廣、落實交付前房屋質量查驗制度、壓實開發企業主體責任等內容。

公開資料顯示,近年來,北京市圍繞“三穩”目標,一方面,優化供給、精準調控,多措並舉確保房地產市場總體平穩;另一方面,強化監管、嚴格執法,持續規範商品住房銷售行爲。

關掉“美顏濾鏡”,規範銷售推廣

資料顯示,一段時間以來開發企業存在過度裝飾樣板間、過分美化樓盤展示的現象,導致購房者產生對其“貨不對版”“嚴重減配”的意見。

《通知》要求規範設置交付樣板間。規定了企業應按出讓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在預售方案中列出主要材料、設備清單;在預售商品住房時設置樣板間的,應當按規劃圖紙和預售方案明確的戶型、尺寸、標準、工藝設置交付樣板間,並在交付樣板間內佈置工藝樣板區。

此外,規定了企業在製作各類銷售宣傳材料時,項目範圍內展示內容應當與規劃許可內容一致,項目以外應與現狀保持一致;應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項目不利因素。

在項目銷售前,開發企業應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不利因素內容、銷售政策法規、規範推廣用語等方面。

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應佩胸卡上崗,線上銷售應實名,同時提出了銷售人員“四嚴禁”,即:嚴禁虛假不實宣傳、嚴禁誤導客戶處置佔有公共部位、嚴禁宣傳週邊未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嚴禁渲染緊張氛圍促銷。

交付前房屋質量查驗,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通知》規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企業應在竣工驗收前開展不少於2次的“工地開放日”,組織購房人進入工程現場瞭解項目實地情況。鼓勵通過在線視頻向購房人實時展示施工進度。同時,強調落實交付前房屋質量查驗制度,應組織購房人對預售方案中所列的裝修質量標準進行查驗。

《通知》也規定了要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要求企業加強銷售管理,對熱銷項目(客源/戶數超過3的),要在區住建部門指導下,公證搖號優先面向無房家庭、屬地家庭、周邊企事業單位員工家庭出售。

在簽訂合同時,企業應向購房人展示樣板間,介紹材料、工藝、尺寸等內容;同時告知項目不利因素並由購房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宣傳推廣材料應形成書面、影像材料留存備查;明確企業對商品住房的整體質量及售後服務負總責,應向購房人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而現房銷售的,還應向購房人全面展示實際交付房屋。

此外,要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前,應對樣板間設置情況進行現場覈查。違反通知規定的,責令企業限期整改,並對違規行爲記分,納入信用體系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正式印發後,將盡快組織開發企業和屬地管理部門展開政策宣貫,確保各項管理措施落地,務求取得實效。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上述商品房銷售新規的發佈,爲開發企業戴上了‘緊箍’。有利於持續規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爲,提高交付品質,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購房者:期待儘快落實

新規發佈後,購房者孫女士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希望開發商儘快着手落實,“座標北京石景山,買房的時候房子外面規劃和圖紙都是綠地,今年4月30日到收房期的時候發現,窗外是一個佔地16平方米的燃氣調壓箱,所以至今未收房。打了北京12345多次投訴,只能跟開發商談談,問題並未解決。在開發商已經違約的情況下,我怎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現在新規來了,開發商應該做出整改。”

也有燕郊購房者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在燕郊買房子的時候,銷售說房子旁邊就是地鐵22號線,19年當年就修建完成了,結果最近纔剛剛開始修,而且地鐵站也不在小區旁邊。“該購房者表示,希望新規執行以後,銷售的這些“話術”能更加規範化和負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