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輝超市未徵得消費者同意,對每筆訂單收取1元錢包裝費被沒收違法所得8059.2元,罰款3萬餘元。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在央廣網此前的報道中,很多網友評論反映了外賣平臺的打包收費問題↓

對此,記者近期對國內其他一些知名外賣平臺的多個商家調查發現,外賣打包收費問題遠不止永輝公司暴露出來的這麼簡單。

 同等的包裝物 不對等的打包費 

奶茶品牌“蜜雪冰城”自稱擁有上萬家門店,產品線上線下銷售火爆。

在北京,記者通過美團外賣和餓了麼兩大外賣平臺,隨機選擇了幾家蜜雪冰城飲品店分別下單,發現在同一訂單中,每選一杯飲品,都會自動產生約1元錢的打包費或包裝費。記者最後分別在這兩家外賣平臺的蜜雪冰城線上門店下單,選購了珍珠奶茶和楊枝甘露兩種飲品。這兩家外賣平臺生成的訂單顯示,同樣的飲品總價均爲19元,其中珍珠奶茶售價7元一杯,楊枝甘露9元一杯。此外還要收取2元打包費1元配送費

蜜雪冰城飲品外賣產品及訂單

隨後,記者找到了這家提供外賣的蜜雪冰城線下實體店,同樣購買了珍珠奶茶和楊枝甘露兩杯飲品打包,不但沒有任何打包費用,而且珍珠奶茶售價僅6元一杯,楊枝甘露賣8元一杯。和美團外賣、餓了麼兩大外賣平臺上的售價相比,每杯售價都便宜了1元錢購買同樣的兩杯飲品,在蜜雪冰城線下店實際花費只有14元。

蜜雪冰城線下店產品及賬單

據美團和餓了麼兩家外賣平臺訂單顯示,蜜雪冰城外賣比線下實體店多收的5元錢,除了每杯飲品多出的1元(合計2元),還有1元的配送費和2元的打包費(注:紙質單據顯示爲餐盒費1.98元)。

記者注意到,這三份來自同一家蜜雪冰城店的珍珠奶茶和楊枝甘露飲品,不論是從線下實體店買來的,還是從美團外賣和餓了麼兩家外賣平臺訂購的,其包裝物幾乎一模一樣,都是普通的塑料杯子和袋子。在購物網站上搜索蜜雪冰城同款奶茶杯,每個杯子的成本在0.2元左右,每個塑料袋根據不同規格,價格在0.1~0.3元不等。

 某商家:打包費名目由外賣平臺設置 

事實上,作爲這種預包裝食品類的飲品,塑料杯是最基礎的產品包裝物,線下店打包銷售時分文不加,然而到了外賣平臺,一杯售價幾元錢的飲品,竟然多收了近1元的所謂打包費。在整個商品售價中,打包費佔比高達10%以上。

記者隨後又對周邊其他幾家蜜雪冰城分店進行了調查,發現額外收取打包費的情況如出一轍。其中一家店的店長告訴記者,客戶在外賣頁面中看到的“打包費”或“包裝費”這一名目,實際上都是由外賣平臺設置,系統自動生成的,他們作爲商家無法取消,但打包費和商品售價的具體數額,則都是由蜜雪冰城總公司統一制定,全國都一樣。

隨着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不僅僅是蜜雪冰城,其他一些製售奶茶等預包裝飲品的商家也同樣存在這種問題。無論在實體店還是在外賣平臺銷售的產品,其包裝材料幾乎都是一樣的,然而在外賣平臺銷售的時候,每個單品卻要多收取一份打包費。這究竟是外賣平臺設置的“打包費”無法取消,還是外賣商家對消費者的一種變相收費?

對此,美團外賣客服人員的解釋是,出於國家限塑令條件下,商家需使用環保型包裝材料對產品進行打包,於是設置了“打包費”這一收費項目。但具體費用數額由商家根據所使用包裝的材質和成本來定。如果消費者認爲商家收取的打包費與實際包裝材料成本費價格相差較大或收取太貴,可向平臺進行投訴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寶蓮認爲,奶茶飲品類的商品,其包裝本身就涵蓋於商品價值之中,到店消費與外賣消費提供的餐具並無區別,若收取多份包裝費,最終進行統一打包,使得消費者支付了額外的金額,卻不能得到對等的服務,那麼額外收取打包費的行爲則違背了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對商品或服務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違背消費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面對此種情況,消費者有權向商家或平臺提出投訴,要求取消相應的費用設定。

 菜品疊加收取打包費 背後暗藏玄機 

在美團外賣,記者隨機選擇了5家楊國福麻辣燙店,有3家店只收取2~3元湯底打包費,另外兩家則根據所選菜品累計疊加收費。其中一家店鋪湯底打包費3元,此外,每增選一種菜品,打包費會增加0.2元記者注意到,在這家店裏,菜品不同,打包費也不一樣。當記者選了“筍尖”這個單品後,打包費竟然增加了1元。

隨後,記者在這家楊國福麻辣燙店下單,參與“滿45減22”的活動後,實際支付24.02元,其中包含了4.6元的打包費。記者收到外賣時發現,所點的這些菜品最後只用了一個餐盒和包裝袋進行打包。據商家透露,這樣包裝的成本在兩元錢左右。但事實上,商家通過菜品疊加收取打包費的設置,一份外賣多收了幾元的所謂打包費。

那麼,原本用一個餐盒就可以打包的菜品,這家楊國福麻辣燙店爲何要疊加收取打包費用呢?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這家店的店長,據他透露,打包費確實應該只收取“餐盒、包裝袋”這些費用,但根據菜品累計、疊加收取打包費也是不得已行爲,這與商家參與的平臺滿減活動有關。爲了獲得外賣平臺的流量補貼,使店鋪能有更多曝光,商家必須參加平臺的滿減活動,但現在外賣滿減力度大,平臺扣點多,如果不這樣設置收取打包費,到手後就沒多少錢了。

至於爲何不同菜品的打包費會不一樣,這名店長告訴記者:“筍尖太貴了,上貨30多一斤,我們外賣筍尖售價低,給太少了還不好,沒有辦法才這樣設置的。”

在記者下單的這筆外賣交易中,商品雖然標價46.02元,但是商家一旦參與滿減活動後,就必須根據外賣平臺制定的規則,承擔包括參與平臺滿減活動的20元、配送費2.25元,以及每單都需要扣繳的平臺服務費,即技術服務費1.52元和履約服務費3.3元。最終,商家的實際收入爲18.95元,相當於打了四折左右,這個折扣力度基本上已經觸及餐飲行業的成本紅線。

這家楊國福麻辣燙店的店長後來承認,商家參與平臺滿減活動時會預判一下自己能掙多少錢。當菜品標註的單價較低或平臺滿減力度過大而無法盈利時,會適度地給每樣菜品加上打包費,使整體獲得一個比較平衡的狀態。外賣平臺系統頁面上設置的所謂“打包費”,其實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打包費。

隨後,記者又對餓了麼外賣平臺進行了調查,發現類似的問題同樣存在。

在餓了麼外賣平臺,記者隨機選擇了3家燒烤店。在其中一家店鋪下單時,每選擇一份商品便增加0.3~1元不等的包裝費,點完3份菜品後,記者支付32.9元,其中包裝費共計6.3元。在整個消費金額中,打包費佔比高達近20%

該商家客服告訴記者,之所以每份商品累計疊加收取包裝費,是因爲不同口味的烤串要分開包裝,有錫紙、包裝盒等包裝的成本在。

一份燒烤外賣的包裝袋、錫紙、塑料餐盒等

記者注意到,該店其中一份10串起購的牛肉烤串,需收取包裝費5元,而這10串烤串會放在一起用錫紙包裝。面對記者的質疑,商家客服辯稱,該店是一家連鎖燒烤店,具體收費項目由總公司設置,自己無法更改。

10串牛肉烤串的包裝,打包費5元

在購物網站上,記者看到,這種和上述燒烤店外賣所用包裝物類似的打包盒,一個價格不過三毛錢左右,一米長的錫紙才賣兩毛多錢,一次性筷子一雙成本也就一毛錢,整個打包物料成本加起來都不超過一塊錢。然而外賣商家卻通過所謂的打包費名目,一份外賣輕輕鬆鬆就能多收好幾塊錢。

 小額打包費累計起來的鉅額收費問題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20年底,中國網上外賣用戶規模已超過4億人,按照40%左右的使用率,活躍用戶超過1.6億人。一份外賣打包費一般都是1~10元錢不等,粗略計算就已經是幾億元的收費項目。面對如此巨大的利益空間,一些商家巧立名目變相增收所謂“打包費”就不足爲奇了。

記者通過對美團外賣和餓了麼等外賣平臺的一些商家調查後發現,不管是同樣包裝的產品額外加收所謂的打包費,還是本來用一套餐具就能打包的菜品,結果點的越多打包費就越貴。

總而言之,一些商家無非是想通過外賣平臺設置的打包費名目,變相收費進行牟利,或者利用多收取的所謂打包費衝抵一部分參與外賣平臺營銷推廣活動所要承擔的費用。在替外賣平臺賺錢的同時,商家也獲取了自己想要的客戶流量補貼。

最後,餓了麼外賣平臺在線客服承認,商家在參與一些滿減力度比較大的活動時可能無法獲得利潤,的確會在包裝費中進行一個補償。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認爲,包裝費不根據包裝成本的價格計算,而根據菜品加錢計算,其實這是定價機制不透明,是不合理的若線上和線下銷售的產品屬於同樣包裝,但線上未提供額外的包裝服務,卻收取了包裝費,也是不合理的,涉嫌價格欺詐。如果每一個菜品都收取一個打包費,最後卻使用了一個打包盒,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反了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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