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錢楓被曝性侵案# 8月24日晚,上海警方發佈通報稱: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錢楓存在強姦犯罪事實。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將依法開展調查。隨後,網友“小藝”再發文回應網友討論,稱:“我會整理證據,天亮了就報案。”她還公佈了曾和警方溝通的錄音,稱錢楓曾在調解室當着刑警的面承認強姦。

  爆料女生:錢楓曾親口承認強姦 會繼續整理證據

  上海警方回應錢某被舉報強姦:現證據不能證明存強姦犯罪事實

  24日,網民“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發帖稱,其曾於2019年遭電視節目主持人錢某強姦。對此,上海警方高度重視,即開展相關覈查工作。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長寧分局獲悉,經查,2019年2月15日22時許,長寧警方接肖某(即發帖網民)報案稱,其於2019年2月14日晚與錢某等朋友聚餐飲酒唱歌后,在錢某住處遭其強姦,警方即依法受理。鑑於案件複雜性,成立了由刑偵、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調查。

  專案組第一時間開展了全面調查取證工作:爲報案人開具驗傷單進行身體檢查;對案發現場進行細緻勘查,提取雙方相關生物檢材並進行司法鑑定;對涉事雙方、參與聚餐相關人員、網約車司機、小區保安等開展調查取證;調取案發地周邊場所視頻資料等。專案組綜合證據情況認爲,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強姦犯罪事實。

  2019年3月15日,長寧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直接送達肖某,並告知其可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複議。肖某未提出異議並簽字確認,之後也未申請複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將依法開展調查。肖某如對長寧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可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

  爆料女生:錢楓曾親口承認強姦 會繼續整理證據

原標題:爆料女生:錢楓曾親口承認強姦 會繼續整理證據

值班主任:田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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