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肖鋼:大型互聯網平臺要承擔“看門人”責任

肖鋼建議督促大型互聯網平臺樹立“負責任科技”理念。

智能金融的機遇和挑戰並存,監管又應該如何跟上新事物發展?

“大型互聯網平臺要承擔‘看門人’責任”,9月1日,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在廣州南沙舉行的《CF40中國智能金融發展報告(2020)》(下稱“《報告》”)發佈會上表示,建議督促大型互聯網平臺樹立“負責任科技”理念,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過程中切實履行消費者保護主體責任。

《報告》爲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重點課題項目“中國智能金融發展報告”2020年的研究成果,由CF40資深研究員肖鋼牽頭完成。《報告》首次發佈了由CF40學術顧問、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許憲春領銜編制的“中國智能金融發展指數”。

在智能金融監管方面,《報告》建議:完善政務類數據合作共享機制。在現有基礎上建立金融行業數據平臺,形成數據標準,加強信息交流。協調構建跨行業數據共享機制並明確相關標準,積極推動金融行業數據共享平臺參與公共服務建設、對接社會大數據網絡。

肖鋼表示,近年來全球大型科技平臺接受了更大力度的監管,這些平臺需要承擔“看門人”的責任,在追求利潤的同時,需要履行好社會責任,在防範不正當競爭方面要起到表率作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和數據安全上承擔責任。

對於智能金融的健康發展,在肖鋼看來,在監管上有幾個很重要的原則:第一,要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宗旨,增強金融普惠性;第二,堅持金融持牌經營,所有金融活動和行爲都要納入監管,沒有牌照的科技企業不能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第三,堅持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原則下進行,處理好創新和規範的關係,做到風險可控。

肖鋼稱,智能金融的快速發展,會對部分就業崗位有一定替代效應,比如目前部分電話服務的崗位被機器人代替,但可以優化金融業人力資源配置,更多的人力資源可以配置到需要人工服務與營銷等崗位,這部分就業人員可能需要經過再培訓;另一方面,從海外發展經驗以及我國互聯網行業發展情況來看,技術發展會創造許多新的工作崗位,創造效應、重塑效應大於替代效應,長期來看技術發展有利於整體就業,同時對人力資源的投入要進一步加強。

在回答第一財經記者提問關於近期對“非法薦股”的監管問題,肖鋼回應稱,從事投資諮詢業務是一個持牌業務,相關機構必須領取金融牌照,凡是沒有領取牌照都是非法的,這方面監管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另一方面,一些持牌的公司也發生了違法違規的情形,對此監管部門按照“零容忍”的要求,正在加大監管處罰力度。目前來看持牌的公司大多在發展數字化,包括運用人工智能技術等提供諮詢服務效率。

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許憲春表示,根據金融機構問卷調研結果進行整理,相比銀行業和保險業,證券業通過智能金融完成業務比例會更高一些,整體智能化程度更高。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