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北新聞9月12日電 (王威 陳龍)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企業、更多地關注民生,近日,武漢市政府印發了《關於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9月12日,武漢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就該項落戶政策調整進行了重點解讀。警方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按照《意見》要求,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切實提高羣衆的落戶便利性。

據介紹,該《意見》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最大特點是體現在更好、更多地服務企業和關注民生。具體內容包括:服務企業發展、服務就業創業、服務普通勞動者安居樂業、提高辦事效率等4個方面。

在服務企業發展方面,支持有關重點企業和產業項目的引進。對市、區政府研究同意引進、註冊資本和納稅落地的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其員工符合“兩個合法穩定”(在漢合法穩定就業、有合法穩定住所)基本條件的,可申請落戶。該措施助力企業穩定發展,促推企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在服務就業創業方面,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創業地快捷落戶。將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需要滿2年,調整爲滿足一定年齡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連續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落戶,還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了政策範圍。同時,對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條件也進行適當調整。該措施既促進就業創業,也有利於優化我市人口布局和城鄉融合發展。

在服務普通勞動者安居樂業方面,拓寬了普通勞動者落戶渠道,調整其配偶、子女隨遷條件。調整積分入戶辦法,提高“合法穩定住所”“社保繳納年限”“持有效居住證年限”等基礎指標分值,有利於長期在漢工作生活的普通勞動者獲得積分。同時,取消夫妻、子女隨遷落戶需自有住房的條件限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即可申請落戶,滿足普通勞動者舉家遷徙落戶的需求,增強羣衆城市歸屬感和幸福感。

在提高辦事效率方面,推出本市在校大學生落戶“隨時辦”、積分入戶常態受理。最大限度“減程序、減時限、減材料”,完善“窗口一次辦、網上全程辦、按需預約辦”等措施,提高落戶便利性。

通氣會上,武漢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堅持統籌安全、發展兩個大局,通過反詐掃毒、護企安園、治堵除患、訪企惠民,不斷淨化治安環境,全市刑事警情逐年下降,命案、槍案、搶劫案、搶奪案自2019年以來持續實現“四案全破”,全力確保了市場主體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發展。同時,武漢公安圍繞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企業獲得感最強的目標,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流程優化、便民利企等改革措施,推動服務事項前移,支持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留住人才,積極提供“店小二式”便民惠企服務,全力服務武漢經濟高質量發展。

新聞通氣會上,武漢警方還對市民關心的具體問題做出解答。

《關於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政策解答

一、武漢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長江經濟帶核心城市和國際化大都市的總體戰略,錨定打造全國經濟中心、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國家商貿物流中心、國際交往中心和區域金融中心等五個中心,建設現代化大武漢的目標任務,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順應產業升級、人口流動和空間演進趨勢,根據我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定位,進一步深化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以人爲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

二、武漢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1.堅持科學發展原則。立足於集聚高質量人才和人力資源,爲創新創業提供人才支撐,爲構建城市發展的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經濟競爭力、可持續競爭力、營商競爭力奠定基礎。

2.堅持普惠公平原則。將改革紅利進一步向普通勞動者傾斜,積極推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和社會融合。

3.堅持以人爲本原則。尊重羣衆意願,施行“宜城則城、宜鄉則鄉、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進一步優化流程、簡化環節、拓展渠道,滿足廣大市民追求美好生活願景的迫切需求,建設“幸福宜居武漢”。

4.堅持統籌兼顧原則。把握都市圈發展大勢、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順應產業化升級需求,立足於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新型城鎮化,加快消除城鄉戶籍壁壘,促進城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

三、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有哪些條件?

答:引進企業員工落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爲我市區級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進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科技創新型企業等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非本市戶籍員工,且企業註冊資本和納稅在本市落地;

2、單位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3、申請人在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四、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有哪些條件?

答: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爲非本市戶籍人員,男性不超過45週歲、女性不超過35週歲;

2、申請人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繳納或靈活就業人員連續參加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

3、申請人在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備註:依據《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武政規[2016]33號)和《武漢市公安局關於貫徹落實全市戶籍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的通知》(武公規[2017]1號),我市適用戶口遷移政策的範圍,中心城區包括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的所轄區域;新城區包括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除外)、黃陂區、新洲區的所轄區域;開發區包括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除外)的所轄區域。

五、隨遷落戶條件有什麼調整?

答:調整了夫妻、子女隨遷落戶條件。夫妻、子女隨遷申辦戶口,將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條件調整爲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中心城區夫妻隨遷的申辦戶口條件,由夫妻登記結婚滿5年調整爲夫妻登記結婚滿1年。

六、市內戶口遷移有什麼調整?

答:調整了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條件,將新城區戶籍人員中心城區、開發區落戶需要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滿2年,調整爲就業創業滿1年(含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人在中心城區、開發區有自有產權住房的條件不變。

七、積分入戶政策有什麼調整?

答:對積分入戶政策有兩個方面的調整。一方面增加合法穩定住所、社保繳納年限、持有效居住證年限等基礎指標分值,進一步彰顯存量優先原則。另一方面探索積分入戶常態化申辦機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調整爲常態受理,申請人達到規定積分值即可辦理落戶。

八、如何推進這次政策調整落到實處?

答:全市公安機關將按照市政府印發的《意見》,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切實落實本市在校大學生落戶“隨時辦”、積分入戶“常態受理”,最大限度“減程序、減時限、減材料”,完善“窗口一次辦、網上全程辦、按需預約辦”等措施,提高落戶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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